2016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登记备案社会助学机构公示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湘交大〔2009〕363号)要求,经学校申请,衡阳市教育考试院初审,我院复审,拟对符合社会助学资格的衡阳市商务科教培训中心进行注册,并于2016年1月25日至1月31日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实名向我院反映。

协理:姚、陈双喜,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系。

电话:0731-88090239(和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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