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资助行为,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细则》(湘教考字〔2013〕8号)要求,省、市自学考试管理部门近日对我省158所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1.湖南商学院等146家社会救助机构(名单见附件1)考试合格,获准重新注册。
二是湖南高新学院等5家社会救助机构(名单见附件2)需规范其救助行为,暂停注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派遣之日起6个月内,整改期间暂停招收新生。整改期满后符合学生资助条件的,予以重新注册,仍不符合学生资助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长沙春秋大学等6家社会救助机构(名单见附件3),因未开展救助业务,自动放弃救助资格且不予重新注册。
四、岳阳市德恒成人教育专门学校等社会助学机构(名单见附件4)在助学过程中因不规范行为不予重新注册,即不符合注册条件。
五、请不要重新注册的学生机构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附件:1。2016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机构名单。
2.2016年湖南省暂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机构名单。
3.湖南省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自动放弃社会救助且不予重新注册的院校名单。
4.2016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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