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公司清算。
学习目标和要求。
了解公司清算的定义和类型,清算机关的组成和权限,一般清算的程序和要求,特别清算的程序和要求。
第一节公司清算概述。
一、公司清算的定义。
公司清算是指清算公司债权债务,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最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二、公司清算原因。
公司解散是公司清算的直接原因。由于原因不同,公司解散可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一)自愿解散的原因;(二)强制解散的理由。公司清算必须公平。
三.公司清算的分类。
(一)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
(二)任意清算和合法清算。
(三)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4)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
第二节普通清算
一、普通清算机构。
普通清算机构,又称清算组或清算人,是指在普通清算中依法代表解散公司执行清算事务的机构。清算机构是公司在清算阶段最重要的机构,从事清理公司资产、收回公司债权、清偿公司债务、代表公司起诉应诉等活动。
二.普通清算机构成员的选任。
(一)总清算组成员的选任。
(二)罢免普通清算组成员。
三.总清算组的职权。
总清算组的职权包括: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三)收取债权;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申请破产;
(6)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四.普通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4.按照法律规定分配公司财产;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节特别清算
一、特别清算的定义。
特别清算一般是指由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织,在法院的严格监督下,按照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进行。
二、特别清算的特点。
特别清算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司债权人、一般清算组和公司股东因特殊清算原因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判决;
(2)法院直接参与和监督整个特别清算程序;
(三)债权人直接参与特别清算。
(四)清算组的清算权限受到限制;
(五)特别清算程序包括特别规定的特别程序和普通清算程序。
三.特别清算的条件。
特别清算的条件包括实体条件和形式条件。
(一)实质条件: (一)普通清算发生重大障碍;(二)发现公司负债超过资产的;(三)其他不能清算的原因。
(2)形式条件:公司债权人、清算组、股东申请,法院发布特别清算令。
四.特别清算程序。
(一)制定专项清算方案;
㈡执行特别清理计划;
(三)注销登记。
评估目标和具体要求。
本章的主要内容是第一、二节。
一、公司清算概述。
记住:1。公司清算;2.任意清算;3.合法清算;4.普通清算;5.特别清算;6.自愿清算;7.强制清算。
理解:1。公司清算的原因;2.正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3.普通清算与特别清算的区别。
二.普通清算。
记住:普通清算机关。
理解:1。普通清算机构成员的选举和罢免;2.总清算组的地位。
右;3.普通清算程序。
申请:掌握公司清算机构组织的一般清算的操作流程和方法。
三.特别清算。
理解:1。特别清算的特点;2.特别清算的条件;3.特别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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