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学习目标和要求。
了解注册商标的保护期及其续展制度,明确和掌握注册商标转让和使用许可的相关规定。
课程内容
第一节注册商标的续展。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人提出申请,可以批准延长6个月。期满未提出申请的,该注册商标予以注销。
第二节注册商标的转让。
注册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全部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商标转让原则的立法例有两种,即同时转让和无偿转让。我国《商标法》允许注册商标与企业分开转让,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注册商标转让的限制: (一)同一注册商标用于类似商品的,不得单独转让;(2)已许可给他人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3)集体商标不得转让;(4)联合商标不得单独转让;(5)共同所有的商标未经许可不得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达成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第三节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订立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
注册商标许可的形式主要包括独占许可和普通许可。
注册商标许可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许可人的义务包括:(1)维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性;(2)维护被许可人的合法使用权;(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的义务包括:(1)不得擅自转让其商标使用权;(二)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在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明产地和被许可人的名称;(3)协助许可人查明侵权事实;(4)支付商标许可费。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评估知识点和评估要求。
切记:(1)了解注册商标保护期和续展的概念;(2)了解注册商标转让的概念;(3)了解注册商标许可的概念。
了解:(1)了解注册商标转让的限制条件;(2)了解注册商标许可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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