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决。
学习目标和要求。
了解商标注册无效的原因和更正制度的意义,了解撤销不当注册商标程序的相关规定;了解商标纠纷的概念和条件,掌握注册商标纠纷的基本特征。
课程内容
第一节无效商标注册的更正。
商标注册无效补正是指商标不符合注册要求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撤销注册商标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撤销注册商标的制度。
无效商标注册的更正程序有助于提高注册商标的质量,减少注册商标权的冲突,保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商标专用权受让人的利益。这项规定符合国际惯例。
商标注册无效导致撤销的原因有:(1)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上述要素的组合违反禁止条款和商标法关于不予注册的规定;(二)注册申请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
第一种情况,商标局根据职权可以撤销,第三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第二种情况,只能由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应当撤销,但经异议或者复审裁定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撤销。
第二节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决。
注册商标争议是指两个以上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就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生的争议。注册商标争议的条件是:(1)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二)申请人的注册商标核准注册日期早于被申请人的注册商标核准注册日期;(三)申请争议的时间为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四)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相同或者近似,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的;(五)争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不当商标注册的更正理由,也与核准注册前已被质疑裁定的事实或理由不一致。
商标争议程序与商标注册无效更正程序、商标异议程序的区别在于:(1)申请人不同;(2)适用对象不同;(3)法定期限不同;(4)申请理由不同;(5)受理机关不同。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有争议的注册商标作出维持或者撤销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评估知识点和评估要求。
记忆:(1)了解商标注册无效更正的概念和商标注册无效的原因;(2)了解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
理解:理解争议程序与纠正程序、异议程序的区别。
适用:正确适用不当商标注册的更正程序和注册商标的争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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