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试大纲商标管理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第二十二章商标管理。

学习目标和要求。

了解商标管理及其机关的概念,明确商标使用管理和商标印制管理的主要内容。

课程内容

第一节商标管理概述。

商标管理是指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注册、使用和转让进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管理机关负责本地区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二节商标使用管理。

注册商标使用管理主要包括:(1)核查商标使用范围是否属于商标局核准的商品范围;(二)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标识,是否自行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3)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四)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5)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签订许可合同并向商标局备案;(6)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印刷或买卖商标的行为;(7)强化。

被注销或者撤销的商标的管理;(8)加强商标注册证书管理;(9)加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管理。

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主要包括:(1)检查是否违反商标禁止条款;(2)检查是否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3)检查是否冒充注册商标;(四)管理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五)商品和包装上应当标明企业名称或者地址;(6)未注册商标不得在应当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

第三节商标印制管理。

商标印制管理是指商标管理机关依法监督检查商标印制,查处商标标识违法印制行为的活动总称。

违反商标印制规定的行为包括:(1)擅自印制不能按规定印制的商标;(二)违反备案制度规定的;(三)未建立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和废弃商标销毁制度的;(4)非法印刷商标。

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知识点和评估要求。

背记:理解商标管理的概念。

了解:(1)了解非法使用注册商标的处理;(2)了解非法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处理情况;(3)了解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试大纲商标管理(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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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考试大纲自考商标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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