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21年山东招生院校之一。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如下:
靠前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靠前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向本科推进。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机关、社会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校代码:13997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招生考试和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35-2603913、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专业招生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二条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实行备案录取原则。
第六章费用、退款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郑路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通过奖励、贷款、资助、补贴和免除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和勤工俭学。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鲁学〔2020〕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专升本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4年。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由我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必须填写为“× ×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被专科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18条
招生咨询电话:0535-2603997 2605333
邮箱:hdzs@qau.edu.cn
学校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zs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未经学校许可,学校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不印刷出版高考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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