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齐鲁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5

齐鲁师范学院是2021年山东省招生院校之一。齐鲁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如下:

靠前章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考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资〔2017〕21号)、《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教资〔202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靠前条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考试。

第二条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齐鲁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4276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立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学校地址:

章丘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丽霞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齐鲁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齐鲁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其工作地点设在齐鲁师范学院章丘校区。

第四章招生

第十一条注册条件: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1]3号)等有关文件。

第十二条获得报考资格的方式

本年度专科毕业生可通过院校或考生推荐的方式取得报考资格,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限一个)报考。

(一)取得高等学校推荐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获得专升本推荐资格。

1 .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0%。如果同一专业使用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可以根据培养方案进行排序。

2.在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省级师范院校学生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学生向学生所在大学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大学负责审批。

(2)考生自我推荐。未取得院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向拟报考院校推荐,通过院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后,取得报考院校资格。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文件中已经宣布,该计划专门用于录取专升本推荐的考生。参加大专生统考,达到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录取标准,将增加单独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将被提升到大学实施一项单独的计划。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1]3号),录取原则如下:

(一)专升本推荐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四门公共基础课的总成绩,报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设置的最低投资线,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

(2)自荐考生达到专升本相关专业成绩的,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四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和其填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未达到专升本相关专业报考分数的自荐考生不允许报考。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晋升本专项的专项计划,应当交叉单独录取,录取比例按40%计算,低于40%。

(4)贫困家庭毕业生升本大学专项计划另行标注录取。录取比例低于40%的,执行40%。

(五)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沈联子〔2002〕1号)的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可以免试晋升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高职(专科)学生对军队贡献的意见》。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专升本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厅[2020]3号),以中国国家队队员身份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我省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有资格送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专升本招收“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的流程如下:

1.有走路资格的同学申请走路去专升本

2.招生院校应当对申请保送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择校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评估,避免技能考核。

3.各专升本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提交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拟录取学生名单必须于2021年3月22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七)对不符合《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1〕3号)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费用退还和补贴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郑路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通过奖励、贷款、资助、补贴和免除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和勤工俭学。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鲁学〔2020〕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取消录取资格。

大一新生报到后,如果通过初试就注册为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复试不合格者,按差额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如果在审查中发现有学生通过欺诈或营私舞弊获得学籍,一经查实,其学籍将被取消。情节恶劣的,应当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新生入学并通过复试取得正式学籍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八条证书的颁发:大专升本的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如果学生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校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的毕业证上必须注明“在学院××专业本科起点就读”。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七章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将追究以齐鲁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学校、学校内的学院和教职工不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不为考前考试编辑和打印相关材料。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不弄虚作假,对不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不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不徇私舞弊或违规。

第二十一条学校此前对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及上级相关政策为准。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

邮政编码:250200

电话:0531-66778290,66888289

监督电话:0531-66778366

电子邮件:qlnuzhaoban@126.com

地址:http://www.qlnu.edu.c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齐鲁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齐鲁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专升本山东专升本

上一篇:2021年齐鲁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下一篇:2021年青岛城市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