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东莞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登记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2018年上半年东莞自学考试毕业报名申请将于6月中旬进行。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请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毕业报名须知》,按照相关要求在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申请毕业,并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初审所需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时间

1.网上报名:6月15日至20日,考生网上报名。

2.现场初审时间:6月19-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 00-5: 00地点:东莞开放大学(原东莞市莞城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

二、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必修课都合格。

2.所选课程符合最低学分或课程数量。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达到各自班级要求的最低学分或课程数量。

4.实践考核或毕业论文结果与所选毕业专业和考官学校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延期毕业时限。

6.满足毕业专业的其他要求。具体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书。

7.还没有申请这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毕业报名步骤。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stegd.edu.cn/selfec)→考生入场→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基本信息维护→毕业管理→毕业预测→毕业申请→初试地点(东莞市1900)→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登记表。

1.申请毕业报名前,考生需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确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及各科成绩。以上数据准确后才能申请毕业注册。如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有误,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请考生首先更正报名信息。注册信息更正后,他们可以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

2.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考生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需要激光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考生未经授权不得进行任何修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相关栏目,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印章。

网上提交申请后,考生须在现场初试点提交所需的研究生材料。

3.考生应在上述时间内向东莞开放大学提交以下材料(用A4纸复印):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资格预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本科毕业的考生,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与资格预审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相关证明。

(5)个别专业补充材料说明:

●申请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工种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的考生需提供专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药学(独立本科)专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证书上必须出现“执业”二字)。

●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或大专毕业生在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时,应根据专业要求提供中专或大专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毕业登记的前期工作说明。

1.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办理转学、免试、更正报名信息(含升级身份证号)手续。逾期申请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考生可于周二或周四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二院2号楼303室)办理合并准考证、转学考试、免考、更正考试记录信息(含升级身份证号)等手续。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资格预审及认证信息,并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查验。我省资格预审为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也需要提供资格预审证明资料。

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Xuexin.com颁发的《教育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要提供网上验证码,网上验证码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不少于25天;

(2)国家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合格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证书编号;

(4)同时具有自考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准考证号。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专业毕业时未取得资格预审毕业证的,在填报资格预审信息后,暂不填报资格预审学位证号和资格认证信息, 但必须向省自学办提供所学专业的纸质证书和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可由考生个人或学校集体提交,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报省自学办)。

(6)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申请自考后,已提供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须于7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填写资格预审学位证号及资格预审认证信息,报省自考办核验。未按时填报的,视为放弃毕业申请。

动词 (verb的缩写)重要提醒。

1.市自学办只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省自学办负责审核批准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2.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

3.预计获得毕业证书的时间为2018年10月中旬。届时,请考生在东莞市教育局分类服务的考试信息栏(http://www.dgedu.gov.cn/)查看毕业证书发放安排。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考文凭只发一次,遗失不需要补发。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书收据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出示代领人身份证、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应与授权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取得毕业证书地点:东莞市自学办公室(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院2号楼303室,电话:23126082)。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颁发学历证书,可登录http://www.stegd.edu.cn/zksq,,按页面要求输入考号、身份证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即可办理业务。考生应自行前往省考试院。受理地点为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室,电话:(020)8933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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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东莞自学考试上半年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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