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文件要求,在我省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站: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毕业登记,并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需的毕业申请材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上半年完成自学考试毕业报名手续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是网上报名毕业申请,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1)毕业申请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20日。
考生在网上报名毕业申请后,必须向市自学办公室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2)提交毕业申请材料时间:6月19-20日、9: 00-12: 00、14: 30-17: 00。
(3)提交毕业材料地点:市自学办公室(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2楼办公大厅,电话:0756-2121325)。
二、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a)所有必修课程均合格;
(二)所选课程符合学分或课程的最低要求;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已达到各自班级要求的最低学分或课程数;
(4)实习或毕业论文考试成绩与所选毕业专业和考官的成绩一致;
(五)有违规记录,已达到延迟毕业年龄的;
(6)通过毕业申请要求的各科成绩在同一张准考证上;
(七)未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的;
(八)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专业,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三、毕业登记的前期工作及注意事项。
(1)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办理转学、免试、合并准考证等手续,并更正考生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含直接晋升)、出生日期、性别、照片、成绩等)。)5月1日前;下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转学、免试、合并准考证、更正报名信息等手续。逾期申请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系统填写资格预审及认证信息,并报送省自学办公室查验。
我省资格预审为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也需要提供资格预审证明资料。
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资格预审信息将长期有效。
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薛鑫颁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com需要提供网上验证码,网上验证码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25天;
2.国家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合格报告》应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证书编号;
4.同时,自考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该专业的准考证号。
5.自考本科专业毕业报名时未取得预文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填报预文凭信息后,暂不填报预文凭编号和文凭认证信息。但必须向省自考办提供所学专业的纸质证书及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可由考生个人或学校集体提交,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报省自考办)。
6.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申请自考后,已提供专业证明和预计毕业时间的,须于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的下半年登录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填写预毕业证号和预学位证信息,报省自考办核验。未按时填报的,视为放弃毕业申请。
四、网上毕业申请报名步骤。
考生使用电子摄像头或预报名中设置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忘记密码的考生可以使用系统中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
(1)确认信息。
1.考生在申请毕业报名前,必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各科成绩等数据。以上数据准确后才能申请毕业注册。如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有误,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请考生首先更正报名信息。注册信息更正后,他们可以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
2.考生在申请毕业注册前,必须确认系统中的国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等数据。如果数据有误,可以使用系统中的“基础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提交毕业申请。
使用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选择“珠海(0400)”作为办理地点。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成功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将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允许喷墨打印机)和80g/㎡(或以上)的A4纸。考生如不能按要求打印,可在市自学办公室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内容(正面内容不得擅自用笔修改。如果“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出现空白色或错误,请在系统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后重新打印),然后用黑笔在背面相关栏目如实填写简历,即可上班。
五、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初审步骤。
(1)填写表格。
考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验证。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经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校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供资格预审毕业证书原件。
(3)一审。
市自学办通过系统进行毕业初试后,考生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认真校对表格正面所有内容,然后在背面相关栏目用黑笔如实填写简历,在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已按要求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经初审后可直接提交。
(4)提交表格。
考生需提交的毕业申请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经核对无误,由考生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不能上交)。
2.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的资格预审毕业证复印件。
4.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与学前教育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必须提交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5.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的考生应提供机械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学业成绩单。
(4)报考药学(独立本科)专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出现“执业”二字)。
(5)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或大专毕业生从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时,应按专业要求提供相关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不及物动词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2018年6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申请材料。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
(二)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仅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审核。
(3)获得毕业证书的时间预计为2018年10月下旬。届时,请考生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zhjy.gov.cn/)的招生考试版块查看毕业证的发放安排。
(4)如考生毕业初试后急需颁发学历证书,请参照省自学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自学考试证书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已完成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颁发学历证书的考生。
2.工作依据:根据考生需求。
3.办理条件:考生须顺利完成本次自学考试的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须确认资格预审信息属实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4.所需材料: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毕业证一致)、《学历证书申请表》、有特殊专业要求的材料(详见第5点)。
5.特别说明:申请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工种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的考生应提供其大学成绩单。报考药学(独立本科)专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出现“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学历。
上述相关专业考生须在7个工作日内于周二下午和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信访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程序: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颁发学历证书→考生本人现场领取学历证书。
7.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8.申请方式:考生可通过登录http://www.stegd.edu.cn/zksq,根据页面要求输入考号、身份证号、密码等相关信息进行业务申请。收藏地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信访室。
9.交通指南: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乘坐地铁3号线至华师站E出口,或乘坐公交BRT至师大吉大站。
10.申请时间:上半年学历申请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下半年文凭申请时间为1月5日至3月20日。
11.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自省考办批准之日起计算)。
12.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13.备注:学历证书是重要材料,每周二下午、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领取。电话:89338633(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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