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Xi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我省自学考试安排在4月和10月。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7〕25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
(一)注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化程度,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5日8点-3月14日18点。
下半场:9月5日8:00-9月14日18: 00。
(3)注册方式。
考生登录陕西省考试招生官方网站,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考生登录门户”或“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门户”,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名。
1.首次报考的考生应在考试报名开始后5日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拍照、收集信息、确认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考生预报名(可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拍照采集身份证信息,并确认信息。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为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按照流程提示完成报名。《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考生在居住地不需要注册和拍照,而是使用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照流程提示完成报名。省内跨市(区)考生无需重新报名,但必须到市(区)考试中心重新申领《准考证》。
3.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名费。所有申请费用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将在报名之日至本次报名截止日的两天内完成缴费,之后系统将关闭该功能。成功付款视为有效注册。只能使用以下具备网银功能的银行卡进行支付: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没有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银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4)考场安排。
1.各市(区)考试机构应在报名后10天内完成考场安排和试题数量的统计,然后系统将关闭该功能。
2.每个考场(标准考场)安排30人。为了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合并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考场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课程。
3.考生将在本次考试前10天自行打印考试通知。
二、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4-15日;下半年:10月20-21日。
三、接收试题、发送试卷的时间和要求。
(一)接收试题的时间。
上半年:4月12日;下半年:10月18日。
(2)提交试卷的时间。
上半年:4月16日;下半年:10月22日。
试题和试卷的运输和交接应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教考〔2014〕2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考试安全。
各市(区)要把全面落实考试安全目标任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紧紧围绕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一主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积极争取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职能,主动加强与公安、保密、无线电管委会、宣传、卫生防疫、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作出周密安排并逐层落实,大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加强考场管理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4〕120号)要求,所有考试必须安排在公办学校标准化考点进行。确保测试场所标准化、管理有效、措施到位。
严格按照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安全保密、考试管理、操作规程等方面的选拔和培训。,从而有效增强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感,提高考试管理水平和通过高科技手段预防、识别作弊的能力。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设立从考场到考场的“封闭”专用通道,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整个过程必须在考点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之内。
(3)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试卷安全保密。
各市(区)要把试题安全作为“第一手工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自学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全面负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落实到位,确保试题绝对安全。
在机要室和试卷分发处至少安装两台摄像机,确保监控处完全覆盖,无死角,并在整个使用期间进行视频记录。考试前,当地公安、安全部门要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密室,不符合标准的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存放期间,保密室的监控视频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处的监控视频立即回放。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对监控视频进行定期回放检查,并填写《自考试卷保管发放监控视频回放记录表》(见附件)。监控录像和回放记录由市(区)考试机构保存,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抽查。
(4)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考试纪律严明。
各市(区)应加强对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法律法规和诚信教育。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营造“廉洁奉公、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明确告知考生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将纳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严重作弊行为涉嫌违法。
考试管理采用“人防、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和对考生携带物品的核查,检测违禁物品(手机、摄像头、摄像机、扫描仪等)。)适用于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利用无线信号检测、屏蔽等手段,重点打击利用考场内外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有组织团伙诈骗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
市(区)考试机构、各考点应设立报告单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规行为的,由市(区)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继续做好考生笔迹信息采集和报名数据筛选工作。
2017年考试中,仍有部分考生无法按要求填写收集到的手写信息,导致考试成绩无效。请各市(区)逐一对监考人员进行检查,督促考生填写并规范表格。
每次考试前夕,省里都会发放教育部提供的报名资料筛选信息。请各市(区)考前与考生逐一联系,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应加强身份核对和甄别,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信息完全一致,避免替考。
(六)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市(区)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应急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考试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机密、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七)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值班安排,加强值班监督检查。从收到考题到考后提交试卷,每天18: 00前,需通过QQ工作组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试卷安全和考试情况,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直接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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