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可申请该门课程涉及的实践环节考试;综合毕业论文(设计)考试必须在报考前完成。
2.报名和考试时间:实践考试报名和理论课报名同时进行。学校(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宁波工程学院和浙江庶人大学等。)每年1月和7月安排第二次考核;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会根据自己的专业和课程,每年安排一两次;其他每年安排一次考核的学校一般在每年1月份注册。安排报名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院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
3.自考本科专业加试课程实践环节的考试,由相应专业的主考学校进行。
4.专业和实践课程考试。
2015年4月浙江省自学实践课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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