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
2.时间:2014年12月9日-11日。
三.位置
1 .社会考生为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毕业手续;
2.按照省招生办要求,学生(委托)专业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地点为学生(委托)院校,学生(委托)专业院校集中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毕业手续。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不受理学生资助(委托)专业考生的个人毕业申请。县(市)招生不办理学生(委托)专业毕业手续。
四.申请材料。
1.社会候选人: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准考证;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此外,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大专文凭须提供学历证明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含2001年)以后,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④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一部分,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不得送市、县招生考试院受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毕业资格。
2.协助(委托)专业候选人。
学生资助(委托)专业考生个人毕业申请材料同上。
学生资助(委托)专业院校应集中办理毕业手续,同时提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考生登记表》和电子花名册,并做好相应准备。
申请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符合省招生办规定的学生专业学习资格,否则不予受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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