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机构:
2014年下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试及认证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安排。
11月20-21日,毕业考试及认可培训。培训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网络中心,培训对象: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高校专门办理毕业考试的工作人员1名。
11月24日至12月14日,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院校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对考生毕业资格进行初审。
12月15日至19日,省招生考试院组织集中复试。
12月22日至31日,省招生考试院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分类,打印毕业证书及相关花名册。
2015年1月上旬,考官所在学校会签毕业证书。
2015年1月中下旬,主考院校毕业证书盖章退回后,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申报单位发放证书并制作成册;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高校到省招生考试院领取经薛鑫审核后可注册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
二、毕业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卷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并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的考试,成绩合格;
3.课程的免修、置换、转学符合要求。
(二)毕业审核程序和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于12月1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标准二代身份证格式蓝色背景照片一张电子版(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照片清晰,尺寸小于100KB,格式为JPEG/JPG,头像与照片比例为2/3;2014年10月已上传标准照片的考生无需提供电子照片),并持相关资料到当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县级考试机构(助学考生均在助学单位)办理毕业资格考试手续。
特别强调:电子照片以申请认定的考生准考证号命名(准考证号必须保证准确,否则不予认定)。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这次不申请毕业证。各初试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考生电子照片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2 .初试由市(州)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试。通过毕业资格初审的考生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招生考试院集中评审,各单位评审时间表另行通知。
3.为确保各考生在报送省招生考试院的初试报名表(存根联)中的基本信息详细、准确,考生须亲自确认信息并签字。如果因为别人的代理或者我的粗心考试导致毕业证信息不正确,考生有责任。初审机构还应当加盖公章。审查、移交初审材料时,经办人和初审机构负责人应当签字确认初审材料信息准确无误。
4.特别规定:因国考办和Xuexin.com在报名本科毕业生资料时需要进行资格预审,凡在我省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确保其毕业证在Xuexin.com注册,并在Xuexin.com提供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网上核验报告(自考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形式的毕业证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网上核验报告)及毕业证复印件;请去薛鑫的代理处。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
各评审单位收集好候选人的核查报告和电子报名记录表后,要认真核对信息并保存备查。
5.各认定单位在收集本科认定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核对本单位专科毕业证书相关信息和本科认定信息(重点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审定报告和备案表)。如有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一致的,除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外,各单位统一填写《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预审审查表》(见附件),并将纸质版印章和电子版提交省招生考试院。
三是工作纪律和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考试与认证是一项政策性强、覆盖面广的重要工作,与考生利益密切相关,严肃性强。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一)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相关院校要高度重视毕业考试和发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自学考试毕业初试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请务必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无直系亲属的员工参加毕业申请。
(2)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机构应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的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认证。工作期间,应当按时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其他事项。审计过程中出现争议或复杂问题,要及时与上级沟通,进行集体研究,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或处理。
(三)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机构必须认真审核、核对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完整、信息准确。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修改考生档案信息或合并考生档案。一经发现,违者必究!
(四)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相关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并尽快向考生发放毕业证书。
省招生考试联系人:
张红彬:0851-5952846。
熊鹏:0851-5952371。
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预审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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