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在兴安盟设置毕业论文答辩点的请示报告》及你院意见收悉。 我厅联系主考院校后,决定今年上半年在你厅设立法律本科考点。 主要考试机构由内蒙古大学承办,考试时间为5月28日至29日两天。 为确保实践环节考核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严格按照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制定的《内蒙古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各考核点必须设置齐全,统一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成立认真负责的管理团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习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学生组织可协助当地考办组织集体报名,也可联系周边盟市考生参加考核,收费标准须按自治区规定执行。 五、必须严明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的现象。 具体操作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自治区自学办公室。 特别批准。 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200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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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自考环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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