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乌海市设立自考行政管理、会计等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点的批复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乌海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你院《关于在乌海市设置行政管理与会计专业实践考点的报告》收悉。 经与主考人员研究,原则同意今年上半年在你处设立考点。 主考人员仍由内蒙古大学和财经学院承担,考试时间为5月19日至21日三天。 为确保实践环节考核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严格按照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制定的《内蒙古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考核点必须集中设立、统一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成立认真负责的管理团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习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学生组织可协助当地考办组织集体报名,也可联系周边盟市考生参加考核,收费标准须按自治区规定执行。 五、必须严明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的现象。 具体操作中如有问题,及时向自治区自学办公室反映。 特别批准。 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200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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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乌海市等专业自考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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