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转自学报名的考生,可于2013年5月30日至6月3日(6月1日公众假期除外)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在办理转学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所有课程证书。
2013年7月4日-12日,考生可申请免修课程。
考生在办理免考手续时,需携带考前毕业证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试证书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研究生院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单来源单位印章)。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NIT模块证书的考生无需提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查看免试自学须知。
根据上述工作安排,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办公室每天9: 00至11: 30、13: 30至16: 30接待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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