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公司法考试大纲公司法概述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学习目标和要求。

掌握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类型。了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区分公司法与相邻法的关系,了解公司法的结构和体例。

第一节公司法的定义、性质和实质。

一、公司法的定义。

所谓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其他内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可以分为形式公司法和实体公司法。正式公司法仅指以“公司法”名义制定的法律。本质上,公司法包括与公司有关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公司法理论的研究对象通常是广义公司法。

二、公司法的性质。

公司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公司法具有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二)公司法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体;

(3)公司法具有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

(四)公司法具有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要因素。

第三,公司法的本质。

公司法最有价值和核心的内容是:

(一)确认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拥有独立的产权;

(二)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三)确认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

第二节公司的定义和法律特征。

一、公司的定义。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兼顾社会利益,组织、设立并从事活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

根据上述定义,公司应具备以下三个重要的法律特征:

(1)合法性。

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公司成立后,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从事经营活动。

1.资本。

公司的资本是投资者即股东投入的资本,作为公司的经营基础。公司章程必须明确记载由全体股东出资组成的财产总额。

2.宪法。

公司章程是记录公司组织和行为基本规则的文件。公开声明公司的宗旨、出资额、权利以及公众了解公司所必需的一系列内容。

3.器官。

公司机关是在公司事务上对外代表公司的法人管理组织。代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参与诉讼。在大多数情况下,董事会是公司的机关。公司还必须开展内部业务,其权限由法律或公司章程授予。

(2)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企业,应当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取得实际经济利益,并依法向公司投资者分配这种利益。

强调公司盈利的目的并不否定公司的社会责任。

(3)独立性。

公司是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就是说,法律赋予公司完全独立的人格,公司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和责任=公司不仅独立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而且独立于自己的投资者和股东。

三、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区别。

(1)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于对投资者的规定不同;法律地位不同;投资者有不同的权利;投资者承担不同的风险。

(2)公司与合伙的区别在于成立基础不同;法律地位不同;法律性质不同;投资者承担不同的风险。

(3)与集团企业相比,公司和企业都是单一企业,其职能通常是单一的。企业是多个法人的组合,实力强大,多元化。现代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成为某个群体的成员,以增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三节公司分类。

一、现行法律分类。

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别。根据我们的公司法,

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根据公司是否发行股票以及参与投资的人数,公司可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

(二)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公司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3)根据公司是否受《公司法》以外的其他特别法规制,公司可分为一般法公司和特别法公司。

(4)根据公司股票是否上市,将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五)根据公司的国籍,公司可分为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

二、理论分类。

除了立法采用的分类外,主要有以下理论分类:

(一)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

(2)开放公司和封闭公司;

(3)人民合作公司、资本合作公司、劳合社。

第四节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贯穿于现行公司法律法规中最普遍的原则,主要有五个原则:公司自治原则;公平保护原则;管理的科学原则;交易安全原则;利益分享原则。

第五节公司法的体例和结构。

一、公司法的体例。

我国《公司法》作为一部单独的法律,选择了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所有公司都以股东有限责任为原则;以《公司法》为基本法,再针对特殊类型的公司制定专门的法律。

第二,公司法的结构。

中国公司法的基本架构是:

一般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和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法律责任;补充条款。

三、公司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1)民法。

由于我国没有商法典,公司法实际上已经成为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一般原则适用于公司法。当然,公司法更多的是带有国家干预的色彩,体现了保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有别于民法。因此,在适用公司法时,既要注意民法原则,又要注意其自身的特殊性。

(2)证券法。

证券法是关于资本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和服务以及证券市场管理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公司法和证券法是性质上有许多相似之处的姊妹法。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要适当分工,注意协调。即使涉及股票、债券的内容,公司法侧重于市场要素的界定和规范,而证券法侧重于市场交易关系的调整。

(3)破产法。

破产法是根据破产事件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总称。我国破产法的适用对象是企业法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破产法调整的主体与公司法基本一致。

(4)企业法。

正确处理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关系,首先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理论企业法”,一个是“现实企业法”。从理论上讲,企业法和公司法是相互联系的。包括自然人企业、合伙企业、法人企业和集团企业。公司只是一种企业。可以说公司法只是企业法的一种,但却是最重要的一种,其他种类的企业受其他特别法的规制。受传统体制和观念的影响,现实中的企业法形成了“部门众多”的复杂局面。公司改制后,应以《中国公司法》为依据。

评估目标和具体要求。

本章的主要内容在第一、二、四节。

一、公司法的定义、性质和本质。

记住:公司法。

理解:1。公司法的性质;2.公司法的本质。

二、公司的定义、性质和特征。

记住:陪伴。

理解:公司的合法性;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独立性。

应用:1。区分公司和自然人企业;2.区分公司和合伙企业;3.区分公司和企业集团。

第三,公司的基本原则。

理解:公司自治原则;公平保护原则;管理的科学原则;交易安全原则;利益分享原则。

四、公司法的体例和结构。

了解:中国公司法的结构。

动词 (verb的缩写)公司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理解:1。公司法与民法的关系;2.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3。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

2014年自考公司法考试大纲公司法概述(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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