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其他知识产权。
第二十六章商业秘密权。
学习目标和要求。
了解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条件、商业秘密权的性质和内容,掌握商业秘密的侵权形式和救济途径。
课程内容
第一节商业秘密权概述。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已被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1)信息性;(二)未公开的。(3)实用性;(4)保密性。
商业秘密权是一种财产权,即商业秘密的法定控制人依法采取保密措施,享有对其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的专有使用权。
商业秘密权利人有权控制和管理商业秘密;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有权通过自用或者许可使用甚至转让商业秘密获取利益;有权处置自己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主要是一种智力创造,其权利形式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一样,具有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但不具备传统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
第二节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法定控制人)许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予以公开或者使用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形式包括:(1)以盗窃、剃头、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四)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违法行为,仍向侵权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
侵犯商业秘密主要采取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
通过自行开发或者逆向工程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
评估知识点和评估要求。
(1)了解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条件;(2)了解商业秘密权和逆向工程的概念。
了解:了解商业秘密权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异同。
应用:正确识别和判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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