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商标权。
第十八章商标制度概述。
学习目标和要求。
了解商标的基本含义,商标权的概念和内容,明确相关权力的不同法律效力,了解商标与相邻标志的区别,获得商标权的基本方法和商标权终止的基本原因,明确商标的基本分类和功能,熟悉商标制度历史的一般知识,掌握我国《商标法》的修订过程。
课程内容
第一节商标概述。
商标是生产者、经营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它是一个具有鲜明特征的标志,很容易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的含义主要包括:(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二)商标是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3)商标是具有鲜明特征的人工标记,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商标和相邻商标的区别:
商标和商品名称。通用名称不能用作商标;商品的特定名称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注册为商标使用。商品名称一般不受保护,而知名商品名称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商标和商品装饰。商品装修无需登记,不属于特定主体;装修内容没有法律限制,与商品内容有关。商品装潢作为艺术品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知名商品的装潢也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商标和商业标语。商业标语不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不能专为特定人群使用。但是,一些具有独创性和文学艺术价值的商业标语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和特殊标志。特殊标志是指名称、缩写、会徽、吉祥物等。,由文字和数字组成,用于国家和国际文化、体育、科学研究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专用标志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其所有者享有专有权。
货物分类:
商标和服务标志。商标是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商业晶体的生产、制造、加工、分类或分销中使用的商标。商标是服务提供者在向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中使用的符号。
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和组合商标。单词标记是由单词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是指由平面图形构成的商标。组合商标是由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等要素构成的商标。
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制造商标是商品制造商使用的商标。销售商标是商品经营者使用的商标。集体是集体组织拥有并为其成员普遍使用的商标。
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证明商标。共同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若干个类似商标。防御性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种类的商品上注册并使用同一著名商标。认证标志是用于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质量的标志。
商标的作用。从商标使用者、商标管理者和商品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商标的功能可以概括为:(1)商品来源的标记功能;(2)商品质量的监督职能;(3)商品购买的导向作用;(4)商品销售的广告功能。
第二节商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商标作为一种私有财产受到保护,成为一项特殊的法律制度,始于资本主义时期。法国于1857年制定的《基于使用和不审查原则的商标和商标制造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商标法。自19世纪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标法律保护开始向国际化发展。目前,商标法已成为各国通行的工业产权制度。
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商标试注册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制定了三部商标法律法规,即1950年的《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963年的《商标管理条例》和1982年的《商标法》。商标法修改。
第三节商标权的概念和内容。
是商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在中国,商标权是指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核准注册,自行使用,使用者不享有法律赋予的专有权的商标。
包括商标权和禁止权。前者是指商标所有人完全控制和充分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后者是指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使用注册商标。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使用权涉及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阀门,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禁止权是指反对他人非法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即所有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人都享有禁止权。
第四节商标权的取得、所有权和终止。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采用什么原则和方法取得商标权。
原办法如下:(1)注册原则,即按照申请注册的先后顺序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原则。(2)使用原则,即根据商标的使用顺序确定商标权钓鱼的归属。(3)混合原则是上述两个原则的折中运用,即商标权既可以通过未注册使用也可以通过注册使用获得。
取得派生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根据转让合同取得,另一种是根据继承程序取得。
商标权终止是指由于法律原因,注册商标所有人丧失商标权,法律不再保护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权因注销、撤销而终止。
注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自动放弃注册商标或者商标局依法注销注册商标的程序。理由如下:(1)自动申请注销;(2)逾期注销;(3)无人继承和取消。
撤销是指商标主管机关或商标仲裁机关对违反商标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消除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程序。理由是:(1)非法撤销;(2)注销不当登记。
注销与注销的区别在于:(1)商标权终止的原因不同;(2)商标权的终止时间不同。
评估知识点和评估要求。
记忆:(1)理解商标的基本含义;(2)了解服务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概念。(3)了解1857年法国商标法和1904年《清代商标试注册章程》的基本知识。(4)理解商标权的概念;(5)理解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和混合原则的概念;(6)了解注销、撤销注册商标的主要原因。
理解:(1)理解商标的作用;(2)了解特殊标志保护的相关规定;(3)了解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不同法律地位;(4)了解注册商标注销与撤销的区别。
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正确判断商标、商品名称与商品装潢的联系与区别;正确分析判断使用权和禁止权的不同有效范围。
编辑建议:
快来参加知识产权法自学课程> >
2014年知识产权法自学考试大纲。
2014年1月,自考复习,做了备考指导,打造自己的学习计划。
自学考试时间调整考试机会减少如何高效备考?
2014年1月,研讨会全面开启,网校助力大家成功!
2014年1月自学考试前提示。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考试大纲自考商标制度 上一篇: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试大纲专利权的保护 下一篇:2014年自考知识产权法考试大纲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