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民事审判权与审判组织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第五章民事管辖权和司法组织。

学习目标和要求。

了解民事管辖的特点和内容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明确不同的案件将由不同的审判组织审理。

课程内容

第一节民事管辖权概述。

民事审判权是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和裁判民事权利和非权利纠纷的权力。

民事管辖权的特征:主体的唯一性;行使独立性;对象的特异性;锻炼被动性;运行程序化;锻炼方式的相对灵活性;解决民事纠纷的强制性和权威性结果。

第二节民事管辖权的内容。

民事管辖权的内容:对案件的决定权;调查证据的权利;诉讼指挥权;解释权;具体事项的决策权;民事管辖权。

第三节审判组织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并作出判决的组织。

审判组织形式:独立制与合议制。

考试知识点

(1)民事管辖权。

(二)民事管辖权的内容。

(3)司法组织。

考试要求

(一)记忆。

1.民事管辖权的概念;2.司法组织的概念。

(2)理解。

1.民事管辖权的特点;2.民事管辖权的内容。

(3)应用。

1.单一制的应用;2.合议制度的适用。

2014年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民事审判权与审判组织(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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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审判权民事诉讼考试大纲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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