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海南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场规则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1.考生将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工作人员将对考生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验。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允许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等)。),并不准携带任何图书资料、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及其他未经授权的物品。

3.录取后,考生应相应入座,其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放在课桌上。

4.考生在电脑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验证屏幕上显示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号。如果不匹配,应立即举手与监考老师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核实后,等待监考老师发出“考试开始”的指令,然后开始答题。

6.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7.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计时结束后系统会自动退出答题界面。

8.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作弊的,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考试成绩取消。

9.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立即停止操作,举手联系监考人员。

10.考试期间禁止复制试题相关信息。

11.考生点击提交后,举手与监考老师联系。监考人员确认考生正常提交试卷后,即可离开。

12.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3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的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按规定对考场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考生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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