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浙江自考律师(专升本)专业新旧考试计划顶替表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专业名称:律师(1030108)

  主考院校:宁波大学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旧计划可顶替课程名称
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中国革命史
300015英语(二)14外语、英语(二)
400224律师执业概论5律师执业概论
5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6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700226知识产权法4知识产权法
800230合同法4合同法
9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法概论
1000249国际私法4国际私法
1100247国际法6 
1200229证据法学6证据法学
130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二选一3市场竞争法概论、房地产法
00926司法鉴定概论4中国法制史、会计法与审计法、司法鉴定概论
14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 
1521044毕业论文不计学分毕业论文
加考课105677法理学7法理学、法理学(一)
00917民法原理与实务7民商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
00919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加考课200167劳动法4劳动法
05678金融法4金融法、金融法(一)
00227公司法4公司法
00233税法3税法
总计学分69/70 

  说明:

  1、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

  3、“00015英语(二)”课程须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免考英语(二),但须加考“加考课2”,或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4、凡通过原设置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浙江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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