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电子技术(专科)专业考试计划(07年起执行)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北京自考电子技术专业(专科 专业代码 01A0804)考试计划(2007年起执行)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从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装配、调试、操作、维修等工程技术工作及技术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应用电子技术方面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典型电子设备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具有常用电子设备的装配、调试、维修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阅读本专业英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专业专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7门课程合格成绩(包括实验),累计达到75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技术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考试课程学分备注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 
2邓小平理论概论3含时事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 
4大学语文4 
5高等数学(工专)7 
6英语(一)7  
7线性代数3  
8电工原理7含实验1学分
9线性电子电路5含实验1学分
10非线性电子电路4含实验1学分
11数字电路4含实验0.5学分
12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4含实验1学分
13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4含实验0.5学分
14电子测量4 
15办公自动化设备4 
16信号与系统5含实验1学分
17电路分析基础5 

  四、考试方式

  1. 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实验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课。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专科上一执行期当前执行期
序号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名称学分
1哲学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
2政治经济学4邓小平理论概论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
3基础英语6英语(一)7
4高等数学(一)(理工类)8高等数学(工专)7
5普通物理8电工原理7
6低频电子线路4线性电子电路5
7高频电子线路4非线性电子电路4
8PASCAL语言(含上机实验)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实验)4
9电视原理4办公自动设备4
10微型计算机(含实验)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实验)4
11汇编语言 5线性代数 3
12大学语文(专)4大学语文4
13电子线路实验5线性电子电路(实验)非线性电子电路(实验)数字电路(实验)电工原理(实验)110.51

  教材的变更将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6-2007自学考试计划》。

北京市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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