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学教育(专升本段)考试计划 2020297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原专业名称:15 会计学教育(本科段)

  主考学校: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15 会计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 2020297会计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043 中国革命史 4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301 英语(二) 14 2 00015270162701727018 英语(二)日语法语俄语 任选一门 14 
3 109 高等数学(二) 9 3 00021 高等数学(二) 9 
4 163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 4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3+1 
5 118 国际贸易与金融 6 5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任选一门 6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6 645 高级财务会计 6 6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6 
7 121 市场营销学 6 7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8 166 管理会计 6 8 27009 管理会计 7 
9 167 审计学 4 9 00160 审计学 4 
10 646 会计制度设计 5 10 27078 会计制度设计 5 
11 644 职业教育与心理学 4 11 27077 职业教育与心理学 4 
12 647 工业企业会计实践教程(实践) 5 12 27079 工业企业会计实践教程(实践) 5 
13 101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加考课程 6    加考课程  
14 114 成本会计 5 13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15 115 财务会计 8 14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8 
16 116 财务管理 6 15 27092 财务管理学 6 
17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16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3 学分合计  不少于71 

  说明:

  1、从2004年下半年起,本专业不接纳新生报名。本专业理论考试安排至2006年上半年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安排至2006年10月底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06年底以前办理完毕。

  2、按原计划考试通过的课程,可按上表对应关系进行替代,按新计划计算学分。

  3、“工业企业会计实践教程”课程为实践课,考生在完成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后,须到主考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

  4、按原计划加考要求,已办理过四门加考课程本科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原审批的要求中通过任意三门即可。

  报考条件:

  1、报考对象为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2、财经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需加考“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和“基础会计学”三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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