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违纪、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以及严重作弊三种违规形式处理办法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11

自考违纪、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以及严重作弊三种违规形式处理办法

针对以前颁布的《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很多考生没有看过的情况,介绍了违规的三种形式:违纪、作弊扰乱考场秩序、严重作弊。

违纪行为通常是指一些违反考试规定但不构成作弊的行为。考生通常不会故意违纪,但因为不了解相关考试规定,很多考生还是会因为违纪被处理。

比如以前有考生因为不能回答试题,在发完考完信号后没有停止写作而受到处罚。根据新的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在本科目的考试成绩如有违纪将被取消。避免违纪的唯一方法就是了解相关的考试纪律。如遇违纪,即使以“我不是故意的”为由,也无法回避处理。

《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纪律处分包括: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或者不放在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座位上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考试期间相互偷窥、窃窃私语、发信号或者打手势;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制造噪声、吸烟或者进行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考试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离开考场的;拿试卷、答题卡(包括答题卡、答题卡等,下同),草稿纸等试卷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标注信息;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不构成作弊的行为。

纪律处分一般是考生对考场规则的不了解造成的。很多考生在进考场前就无视纪律措施,以为自己不会作弊。这些规则不需要理解,但是你会忽略这些规则中的一些小细节。比如你以为发完试卷就可以答题,没想到这是纪律处分。因此,小编建议每个人都不要忽视纪律措施,必须知道什么是纪律处分。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上一篇:乐贞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机构介绍                  下一篇:2020年10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截止了吗?可以补报名吗?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