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按照《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4〕54号)文件要求,结合邵阳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邵阳学院,国标代码:10547,英文名称:Shaoyang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校网址:https://www.hnsyu.edu.cn/。
第三条 邵阳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是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教育部和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项目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专升本考试招生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决议,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审核专升本工作方案,商议、决策专升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方案拟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考试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邵阳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咨询电话: 0739-5430031。
网址:http://www.hnsyu.edu.cn//jyjx/。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八条 符合《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4〕54号)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均可报考我校。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第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五章 报考程序
第十条 依据《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5〕1号),考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湖南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竞赛获奖考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供的“潇湘专升本”APP(从https://zsb.hneao.cn/ks页面扫码下载)自行完成注册、报名信息填报、考试缴费和志愿填报。
1.报名。2025年2月10日前,生源高校将符合报考条件的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和照片信息,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管理端(网址:https://zsb.hneao.cn/)的学籍管理功能导入。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于2025年2月20日8时至3月9日17时登录潇湘专升本AP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完善个人信息,符合免试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竞赛获奖毕业生)或脱贫家庭毕业生的还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保存。退役大学生需如实填写完善本人退役证编号、入伍和退役时间等信息,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退役证扫描件(2025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同时上传立功证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本人毕业证。竞赛获奖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完善本人获奖赛事、赛项及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信息,上传本人获奖证书扫描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本人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补报名,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核。报名期间,生源高校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管理端对本校报考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填报志愿。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
首次志愿填报时间定于3月23日8时至3月25日17时,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本科学校在专升本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首次志愿填报期间(3月23日8时至3月25日15时)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可以随时修改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修改志愿。考生须按要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报考。其中,资格审核没有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对于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征集志愿按照首次志愿的 填报要求。其中,免试计划征集志愿采取顺序志愿方式,考生可选择 2所本科高校各1个对应专业;普通计划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时选择5所本科高校各1个专业(统考科目与本人的考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征集志愿不设脱贫计划。具体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考试费缴纳。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定予以准考的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考费,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与志愿填报时间同步(3月23日8时至3月25日17时)。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的考生,考试费的收取由招生院校自行规定。
第六章 选拔考试与录取
第十一条 考试科目及方式。
l.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高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可加试1门),统考公共科目(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3门科目中选2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等均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初定4月19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在4月16日至19日期间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按照我校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等免试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l.普通计划考生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等免试考生严格执行《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获奖情况、专科在校期间(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其中个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考生可优先录取。
3.首次志愿录取时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4.我校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邵阳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www.hnsyu.edu.cn//jyjx/)进行公示7日。
5.省教育厅学生处组织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再依据省考试院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 学业学费及其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它多种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
第十六条 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在我校本科专业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修满三年),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邵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
第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邵阳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 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由邵阳学院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邵阳学院2025年专升本考试科目考试要求及参考书目.rar
邵阳学院
2025年2月
*文章来源:https://www.hnsyu.edu.cn/jyjx/jwctzgg/202502/t20250221_147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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