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转出手续如何办理?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9

江苏自考转出手续如何办理?

江苏自考转出手续怎么办理?

(1)考试报名转移手续

(1)江苏省报名考生办理报名转移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移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考生在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准考证号和转入准考证,到所在区、市考试办公室,当场确认转出电子档案信息,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③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原考试的课程和合格分数线,按照规定的标准,生成转学电子文件,上传至教育部“转学考试平台”。

(4)到省考办从“考试平台”接收成电子文件。

⑤移交的电子档案经省考办核实后,移交的考生按要求到移交地办理移交手续,具体办法和要求由省考办规定并公布。

⑥转学手续办理完毕后,转学地省级考办将转学结果上传至“转学考试平台”。据此,江苏省改变被转考生电子档案的登记状态,完成转考。

(二)试卷移交要求

(1)考生应在转校地获得一门或多门合格课程,并在转校地获得注册后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因违反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而转出。

(3)某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到原报考的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4)免试获得的合格成绩不得转出。理论课考试不及格的,实践环节相应的考试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⑤办理转学手续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出。

⑥考生申请毕业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⑦已报课程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在办理多个专业跨省转校手续时,只能转到同一个转校地点。

⑨2020年1月1日后获得的理论课成绩,无手写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试转科处理程序》和《考试转科处理要求》的,此时办理的转科申请无效。

(4)转出处理: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区市自考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对于已经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考试记录的电子记录上传至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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