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自考转学手续怎么办理?
(1)将试卷转入登记册的程序
(1)考生在转省报考转考后,转地省级考办根据原考试的课程和合格分数线,按照规定标准生成转考电子文件,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传送平台”接收传送的电子文件。
②移交的电子文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考生登录查询转入信息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区或市考办现场确认。
③转学手续办理完毕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学结果上传至“转学平台”,转学地省级考试办公室将相应变更转学考生电子档案的报名状态。转移完成。
(二)试卷移交要求
(1)考生违反《考试报名办理程序》和《考试报名办理要求》的,应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考试报名的省级考办。
②转入电子档案的信息以转入地省级考试办公室通过“转入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考生应在江苏省一门或多门课程中取得合格成绩,取得考试成绩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4)考生按照江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考试。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行考试课程存在替代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⑤转考生应取得江苏省不少于5个专业、不少于4个本科的合格成绩,并通过江苏省各大考官学校的全部实践考试后,方可办理江苏省毕业手续。
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到转考所在区、市考办,现场确认转考电子档案信息和处理结果,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转)考登记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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