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地质大学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2023年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 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英文名称:Hebei GEO University)
2. 学校代码:10077
3.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河北省教育厅规定的具有2023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关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均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相关信息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授予学位名称 | 考试类别 | 学费标准(元/年) | 教学地点 |
1 | 行政管理 | 35 | 2年 | 管理学学士 | 文史 | 4600 | 校本部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5 | 2年 | 经济学学士 | 经管 | 4600 | 校本部 |
合计 | 70 |
注: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2. 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规则
1. 学校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2.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六、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
1. 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普通专升本新生报到入学时,须持有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每名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的,不予学籍注册。
2. 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为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和颁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3. 学士学位授予: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11-87208081(工作时间)
网址:河北地质大学:https://www.hgu.edu.cn/
河北地质教务处:https://jwc.hgu.edu.cn/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校本部) 邮编:050031
八、附则
1. 本章程自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由河北地质大学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2023年河北地质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上一篇:2023年成都东软学院专升本报名和考试工作通知 下一篇:202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含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