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6〕55号),为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向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我院办学实际,2016年我院7个专业面向湖南省实行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景旺书记、喻友军院长担任组长,宾映初副院长任副组长。日常事务由招生就业处统筹安排;单招录取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学院教务处负责组考和评卷;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学院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计划类型 |
药学 |
文、理、职高对口 |
70 |
三年 |
非定向 |
中药学 |
文、理、职高对口 |
45 |
非定向 |
|
眼视光技术 |
文、理、职高对口 |
40 |
非定向 |
|
口腔医学技术 |
文、理、职高对口 |
40 |
非定向 |
|
康复治疗技术 |
文、理、职高对口 |
45 |
非定向 |
|
护理(日语方向) |
文、理、职高对口 |
30 |
非定向 |
|
护理(德语方向) |
文、理、职高对口 |
40 |
非定向 |
|
临床医学(定向班) |
文、理、职高对口 |
140 |
地方农村 专项计划 |
|
合计 |
450 |
注:1.临床医学专业为定向招生,招生对象为长沙县籍学生(户籍在乡镇,不包括街道)、宁乡县、浏阳市籍学生,其中长沙县50人、宁乡县50人、浏阳市40人,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定向就业,由所在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到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2.学费标准为4200元/年,以上各专业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3.专业单招计划视录取情况可以适当调剂。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凡参加了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即可参加我院单招报名。
(二)考生类别
A类考生: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
B类考生: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职高对口类考生。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4月5日
2.湖南省2016年单招网上报名网址为:
http://www.hneao.cn/ks
3.考生须知:
(1)根据“湘教通〔2016〕55号”文件规定,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院校。
(2)考生应自主完成单招网上报名,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被修改等,由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3)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均视为填报了报考院校的录取志愿。
(二)现场确认
考生在我院规定的时间段内持相关证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需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打印、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现场确认时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缴纳。
五、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七、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满分200分,占总成绩的67%,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3%。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一)笔试安排
A类考生:依据《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卷面总分2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40分);文理综合一套试卷,卷面总分80分。
B类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40分),依据《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潜能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80分,依据《2016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职业潜能考试大纲》命题。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总分100分。包括自我介绍、考官提问(含文明礼仪、生活常识等)、特长或技能展示三个部分。
2.面试流程
(1)考生按照准考证号顺序进行面试。
(2)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同时进行特长或技能展示。
(3)考官提问与考生交流。
3.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自我介绍不可泄露个人信息(姓名,户籍,学校等),自我介绍时同时进行特长或技能展示。
(三)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内容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笔试 |
语文、数学、英语 |
4月17日上午 8:30-10:30 |
教学楼 |
文理综合、职业潜能 |
4月17日上午11:00-12:30 |
||
面试 |
| 4月17日下午14:00-17:00 |
(四)评卷
由我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八、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学院将结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对A类考生、B类考生按照参考人数以相同比例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护理专业(日语、德语方向)结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划定英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3.临床医学专业为定向委培招生,招生对象为长沙县籍学生(户籍在乡镇,不包括街道)、宁乡县、浏阳市籍学生,招生对象以外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6.预录取完成后,将统一在学院招生网zsw.cswsz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8.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和转换专业。
9.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及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
九、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具体安排 |
1 |
3月21日~4月5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2 |
4月16日 |
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
3 |
4月17日 |
单招文化测试、职业潜能测试、面试 |
4 |
4月18-19日 |
阅卷、成绩汇总 |
5 |
4月20日 |
学院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 4月20-21日 |
预录取确认 |
6 |
4月29日 |
报送所有参见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和拟录取考生信息 |
7 |
5月5-6日 |
查看比对数据,递补拟录取考生 |
8 |
5月9-10日 |
确认录取信息,上报信息报表和报告 |
9 |
5月20日 |
完成单招录取工作 |
十、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招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若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湖南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4.我院单招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一、本方案由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灰埠路87号
邮编:410100学院网址:http://www.cswszy.com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015904、0731-84015932(传真)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林老师
乘车路线:长沙市火车站乘127路或市内乘501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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