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
1.学校全称: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2.招生代码:国标代码:14358,湖南省代码:4718
3.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公办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4.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5.颁发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6.学院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灰埠路87号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学院2016年面向湖南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450名,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计划类型 |
药学 |
文、理、职高对口 |
70 |
三年 |
非定向 |
中药学 |
文、理、职高对口 |
45 |
非定向 |
|
眼视光技术 |
文、理、职高对口 |
40 |
非定向 |
|
口腔医学技术 |
文、理、职高对口 |
40 |
非定向 |
|
康复治疗技术 |
文、理、职高对口 |
45 |
非定向 |
|
护理(日语方向) |
文、理、职高对口 |
30 |
非定向 |
|
护理(德语方向) |
文、理、职高对口 |
40 |
非定向 |
|
临床医学(定向班) |
文、理、职高对口 |
140 |
地方农村 专项计划 |
|
合计 |
450 |
注:1.临床医学专业为定向招生,招生对象为长沙县籍学生(户籍在乡镇,不包括街道)、宁乡县、浏阳市籍学生,其中长沙县50人、宁乡县50人、浏阳市40人,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定向就业,由所在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到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2.学费标准为4200元/年,以上各专业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3.专业单招计划视录取情况可以适当调剂。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参加了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即可参加我院单招报名。
(二)考生类别
A类考生: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
B类考生: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职高对口类考生。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4月5日
2.湖南省2016年单招网上报名网址为:
http://www.hneao.cn/ks
3.考生须知
(1)根据“湘教通〔2016〕55号”文件规定,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院校。
(2)考生应自主完成单招网上报名,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被修改等,由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3)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均视为填报了报考院校的录取志愿。
(四)现场确认
考生于2016年4月16日8:00-17:00,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现场确认时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缴纳。
四、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满分200分,占总成绩的67%,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3%。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一)笔试安排
A类考生:依据《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卷面总分2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40分);文理综合一套试卷,卷面总分80分。
B类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40分),依据《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潜能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80分,依据《2016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职业潜能考试大纲》命题。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总分100分,包括自我介绍、考官提问(含文明礼仪、生活常识等)、特长或技能展示三个部分。
2.面试流程
(1)考生按照准考证号顺序进行面试。
(2)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同时进行特长或技能展示。
(3)考官提问与考生交流。
3.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自我介绍不可泄露个人信息(姓名、户籍、学校等),自我介绍时可以进行特长或技能展示。
(三)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内容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笔试 |
语文、数学、英语 |
4月17日上午 8:30-10:30 |
教学楼 |
文理综合 |
4月17日上午11:00-12:30 |
||
面试 |
| 4月17日下午14:00-17:00 |
(四)评卷
由我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六、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学院将结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对A类考生、B类考生按照参考人数以相同比例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护理专业(日语、德语方向)结合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划定英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3.临床医学专业为定向委培招生,招生对象为长沙县籍学生(户籍在乡镇,不包括街道)、宁乡县、浏阳市籍学生,招生对象以外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6.预录取完成后,将统一在学院招生网zsw.cswsz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8.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和转换专业。
9.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及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
七、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规定标准,具体各专业新生收费按2016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详情将在学院招生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灰埠路87号
邮编:410100 学院网址:http://www.cswszy.com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015904、0731-84015932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林老师
乘车路线:长沙市火车站乘127路至终点或市内乘501路。
九、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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