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5

靠前章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教育厅、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靠前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的招生原则是“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第5条学校代码:13373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科生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到本科院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聊城大学纪委驻东昌学院纪检监察组对专科生招生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我院2021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自荐考生参加高考统考,符合我院同专业录取标准的,增加招生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报考资格和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3)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在报考前已解除纪律处分的。

(四)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5)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通过已毕业大学的综合素质测评取得学校推荐资格,或者通过大学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取得考生自荐资格;已自办卡的贫困家庭(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考生具备报考资格;往年应退役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指专科生或应招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退役后的人员)具备报考资格。

未取得专升本推荐资格的专科毕业生可向我院推荐,并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后,方可取得我院相应的专业资格。所有考生的专业应与其专业相同或相近,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文件为准。

考生应按照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参加考试、填报志愿。

第五章准入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1〕3号)要求,各专升本推荐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在四门公共基础课的总成绩、其填报的志愿及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自荐考生达到我院相关专业成绩的,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四门公共基础课及其所报志愿的总成绩,按照平行志愿规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以附加计划的形式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建卡的贫困家庭考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山东省的规定,接受纪检、监察和舆论监督。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条录取的专科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等,按入院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院报到并办理入院手续。如果报名的时候不能提供大学毕业证,或者大学学习期间记过,留校察看,在报考前没有解除处分,就不能报名入学。学院将根据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体检或复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条件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郑路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励、贷款、资助、补贴、减免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和勤工俭学。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鲁学〔2020〕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大学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授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为“× ×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13,8520216,8520217,8520210

传真:0635-8520230

大学网站:http://www.lcudcc.edu.cn

大学招生网站:http://zsb.lcudcc.edu.cn/

电子邮件地址:zsb@lcudcc.edu.cn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sd13373,dcxyzs

第七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我院保留追究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组织或个人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以前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及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也不公布考试相关材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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