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理学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的考试科目。以下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法理学考试大纲。
2021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法学课程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基本要求
本次考试是法学专业招收“专升本”学生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其指导思想不仅有利于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也有利于提高专升本专业课的教学质量。考试对象为2021年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必修基础课。本课程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和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初步形成严谨的法律思维,包括理性思维、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释和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方法、时间、题型和比例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120分钟
3.问题比率:
总分100分。考试题型主要有:单项选择题、填空题空题、真假题、简答题、综合应用(案例分析与讨论)题。考试内容大致如下:
专升本《法理学》考试内容" alt="202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升本《法理学》考试内容" width="513" height="87" border="0" vspace="0" style="width: 513px; height: 87px;"/>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a)导言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律的含义;法学研究对象。
(2)中国法学史;西方法理学史。
(3)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4)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法律。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的意义;法理学的意义;法理学产生的条件;法理学的历史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2)掌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法律。
(2)法律和法规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律的词源(法律的含义);论“法”及“法”在当代中国的运用。)
(2)法律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论法律的本质;法律的阶级性;法律体现的意志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律的基本特征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的词源。
(2)掌握:法律的本质;法律的基本特征。
(三)法律的起源、分类和效力
1、知识点的考核
①法律的起源(法律起源的概念;法律起源的分类;当代中国法律的起源。
(2)法律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基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内法和国际法;公法和私法)。
(3)法律效力(法律效力的概念;法律的效力和法律的实际效果;法律的效力范围;法律效力冲突及其处理原则)。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起源的概念;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基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内法和国际法;公法和私法。
(2)掌握:法律起源的分类;当代中国法律的起源;法律的效力和法律的实际效果;法律效力冲突及其处理原则。
(4)法律制度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2)法律部门及其分类标准(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的划分标准;法务部的划分原则)。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征;法务部的概念;法务部的划分标准。
(2)硕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
法律要素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律要素的概念和分类。
(2)法律概念的含义;法律概念的类型。
(3)法律规则的含义和特征;法律规则的分类。
(4)法理概念;法律原则的分类;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原则的适用。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要素的概念和分类;法律概念的含义;法律概念的类型;法律规则的含义和特征;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的概念;法律原则分类。
(2)综合适用: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原则的适用。
(6)法律关系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2)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类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
(3)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
(四)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法律事实的类型)。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
(2)简单适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条件;法律事实的类型。
(7)法律责任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构成;法律责任的类型。
(2)法律责任原则的概念和类型。
(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属的含义和原则。
(4)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法律责任的减免。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构成;法律责任的类型;法律责任原则的概念和类型;法律责任的定义和归属。
(2)综合适用: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属原则;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法律责任的减免
(八)法律的制定
1、知识点的考核
(1)立法理念;立法特点。
(2)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系的概念;立法原则
(3)依法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的意义;依法立法原则的基本内涵和要求。
(4)科学立法(科学立法原则的含义;科学立法原则的基本内涵和要求)。
(5)民主立法(民主立法原则的含义;民主立法原则的基本内涵和要求)。
(6)比较立法(比较立法原则的意义;比较立法原则的基本内涵和要求)。
2.评估要求
(1)记忆:立法的概念;立法特点;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系的概念;
(2)掌握:我国现行立法体系,《立法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及意义。
(3)综合运用: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比较立法的意义、基本内涵和要求。
(九)法律的实施情况
1、知识点的考核
(1)执法的含义;执法的内容和分类;执法的意义;执法状况评估。
(2)全面实施宪法的意义;全面实施宪法的首要任务。
(3)执法理念;执法原则;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
(4)司法的概念;正义原则。
(5)守法观念;守法的观念;守法的依据和理由;守法条件;守法原则。
2.评估要求
(1)记忆:执法的意义;执法的内容和分类;执法的概念;正义的概念;守法的观念;守法的依据和理由;守法的条件。
(2)综合运用:执法的意义;执法状况评估;全面实施宪法的意义;全面实施宪法的首要任务;执法原则;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正义原则;守法原则。
(十)法律职业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征;当代中国的职业法治共同体。
(2)法律职业制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法律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法律职业保障体系)。
(3)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思维(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法律专业思维)。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法律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法律职业保障体系;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2)简单适用:当代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思维。
(11)法律方法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律方法的基本特征。
(2)法律发现的概念、特征和方式。
(3)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解释原则;法律解释方法。
(4)法律推理的概念;法律推理的方式;辩证推理;正确的推理;法律论证的概念和方法。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方法的基本特征;法律发现的概念、特征和方式;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推理的概念;法律论证的概念。
(2)掌握:法律解释原则;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式;辩证推理;正确的推理;法律论证的方法。
(3)综合运用:法律推理的方式;法律论证的方法。
(十二)法律的价值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律价值的概念。
(2)法律的基本价值(法律与秩序;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效率;法律与正义。)
(3)法律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4)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律价值的概念
(2)掌握:法律的基本价值(法律与秩序;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效率;法律与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
(3)综合运用:法律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13)法治原则
1、知识点的考核
(1)法治的概念
(2)法治和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民主。
(3)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护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备、良好的法律规范体系;公平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格的法律监督制度;完备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完善党内法律法规体系)。
(5)全面推进中国法治建设(“中国法治”概念);中国法治的一般要求)。
2.评估要求
(1)记忆:法治的概念;“中国法治”的概念。
(2)精通: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护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3)综合应用: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和民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备、良好的法律规范体系;公平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格的法律监督制度;完备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完善党内法律法规体系);中国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
四.其他解释
用黑色水性笔和2B铅笔考试。
动词 (verb的缩写)书目
张文显。法理学(第五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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