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机构和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7〕37号)和《关于实行广东省自学考试自印准考证的通知》(粤考办〔2018〕18号),2018年10月即将开始自学考试报名和报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重视宣传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项具有高度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国家统一教育考试,是我国推进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对实现“建立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建设人人学有所成、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作用。请帮助自学考试机构大力宣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特点、地位和作用。可以通过相关社区和大型工厂企业分发报名、申请、考试的相关信息和宣传资料,让各有关方面和考生了解报考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和要求,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二,做好报考工作。
(一)注册条件。
在我省生活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居住地等限制。,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并申请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以申请入监。
(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新生在线预报时间为7月15日-22日。
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19日-22日。
申请时间为7月15日-25日。
(3)注册和申请的步骤和方法。
1.新生注册。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必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后,新考生可获得广东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然后办理报名手续。
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测名称。
请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预测,选择中山市作为报名点。候选人在预测中被命名时输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测成功后可以获得唯一的预测名称。预报名只有效一次,新生将使用预报名和个人密码正式注册。
预报时间:7月15日-22日。
预测网站:http://www.stegd.edu.cn/selfec/.
(2)正式注册。
考生可持预报名和身份证原件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确认。招收新生不收费。现场确认后,将生成唯一的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申请2018年10月的自学考试课程。具体方法请参考“申请”。
正式报名时间:7月19日-22日。
正式报名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1楼办证大厅。
2.申请考试。
持有准考证号的考生。广东自学考试的考生可根据省考办公布的开考计划申请自学考试的考试科目。在2018年10月的这次考试中,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课程。新生在参加考试前需要注册。
所有考生必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申请各专业课程并缴纳网上费用。
(1)申请时间:7月15日-25日。
(2)询问报考科目的方式。
2018年10月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表可从中山招聘网→自学考试专栏→考试开考计划下载。
(3)申请和支付流程。
①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点击左侧任务栏上的“报考”按钮,然后点击“考生报考”。
②选择要申请的科目。
按照“输入主题信息”栏中的提示输入主题代码,点击“输入主题”按钮选择主题。系统会根据开考时间自动将科目填入相应的时间节点。考生可在确认报名前点击“保存报名信息”按钮,保存当前填报的科目,也可随时点击“删除科目”按钮,删除按钮前所选课程。
③确认要申请的科目。
当考生确定不需要更改科目信息时,点击“确认申请信息”按钮确认课程。
④确认身份信息。
考生要再次核对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所申请的科目是否与自己的选择一致,订单金额是否有误。如果正确,请单击“前往付款”按钮。
⑤缴纳申请费。
用银行卡或微信支付,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⑥查询支付信息。
缴费完成后,进入考生报名界面,查看缴费信息。如果银行提示扣款但“支付状态”为“未支付”,点击“刷新支付状态”按钮更新支付信息。
⑦缴费成功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此时报考,查询是否报考成功。
(4)报考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次,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考生在确认所报课程前,必须仔细检查所报课程是否正确。一旦他们申请的课程得到确认,就不得添加、删除或更改。确认后支付的费用一旦在网上支付,将不予退还。考生交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确认是否已成功报考。
②考生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报名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填写联系电话(手机)、通信地址等通信信息。作为自学办公室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必须认真、完整、准确填写,因输入、确认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三,准考证是自己打印的。
为提高考试管理信息化水平,方便考生,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发展实际,自2018年10月现行考试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使用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办法。
(1)准考证打印。
1.考试开始前10天至考试结束,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或通过省考办公布的其他方式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必须打印在普通A4纸上,严禁擅自涂改。持伪造、变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按违法处理。
(二)准考证的使用。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使用原卡准考证。
从2018年10月起,省考办不再统一制作卡式准考证,以前已经发放的卡式准考证不能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有关规定用于办理报名业务。
由于这项工作是我省自学考试首次开展,涉及考生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助学机构应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及时加大宣传力度。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试题、答案、顶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为营造干净、积极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向考生发出通知,并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并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宣传力度,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记录。违规作弊的考生可以在诚信档案中如实记录相关信息,涉嫌犯罪。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相关下载: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及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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