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广东自学考试实施自行打印准考证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每个自学的候选人:

为提高考试管理信息化水平,方便考生,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发展实际,根据粤考办〔2018〕18号《关于自行印制《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现行考试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考生自行印制准考证、使用纸质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的印制和使用。

(1)准考证打印。

1.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10天至考试结束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前持身份证原件到市招办打印(市招办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电话:82181999)。

2.准考证必须打印在普通A4纸上,严禁擅自涂改。持伪造、变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按违法处理。

(二)准考证的使用。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使用原卡准考证。

从2018年10月起,省考办不再统一制作卡式准考证,以前已经发放的卡式准考证不能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有关规定用于办理报名业务。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参考样式。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参考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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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准考证广东自学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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