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海南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2018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国考办的规定,考生需要通过所申请毕业专业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包括实操考试)后才能申请毕业。

2.申请毕业的考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中的相关内容。申请本科毕业的,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专科毕业证书登记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并在毕业登记表上注明考生的专科毕业学校。

3、根据不同专业页面填写毕业生报名名单(一式两份),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4.转学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有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转学证明,有免试课程的考生应有省考试办公室批准的免试审批表。

5.如果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不正确,需要更正的,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鉴于以往各市县自考办和助学单位上报的材料中存在不少错误信息和遗漏信息,导致毕业生材料审核时间过长,毕业证书发放过迟,请指导考生按照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如上报材料有误,或因漏填漏发无法审核的,由市、县自学办负责,省自学办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7.毕业生报名名单及毕业生申请材料于6月18日前(原定6月12日前)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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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海南自学考试上半年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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