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和网上支付时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报名时间:6月10日-15日,每天8: 30-11: 30,14: 00-17: 30(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3.理论课考试时间:10月20日-21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外网,http://zk.hebeea.edu.cn)。详见《2018年10月报考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章》。
二、报考方法
1.登记
(1)新生须登录外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图片信息(近照、蓝色背景、免冠图片信息,JPG或JPEG格式,不小于15K,高×宽48x33mm,此图片信息将用于毕业证)。成功完成后,您必须携带身份证到选定的注册点验证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考试合格者经考生确认签字后,获得初始密码完成报名。未通过考试的考生须修改网上填写的信息,并在报名现场重新报名。
(2)居住地未取得初始密码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就近选择报名点,核实身份证信息,现场采集指纹信息。如果验证通过,他们可以获得初始密码,并在候选人本人确认和签名后完成注册。未通过考试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身份证不能识读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现场报名。
(4)申请缴费前,初始密码必须由考生修改。登录密码严禁泄露给他人,考生泄露密码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付款。
考生在报考时要认真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现行标准执行)。报名期间,您将前往选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限制课程报名费,考试合格者由报名点在线缴费。
三、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将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考试作弊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或者让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自2016年起,监狱管理类和公安管理类课程的报考方式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对报考两个专业“限制类课程”的限制。考生可以选择任何地方报考。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监狱管理专业考生限于人民警察和监狱、劳教系统从业人员,或者其他对监狱、劳教工作有兴趣的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于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警察)和武警。
3.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铁道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英语教育(独立本科)八个专业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招收新生()。(详见外网“最新通知公告”栏目)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我们将继续安排上述8个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考试,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所有课程考试。国内未取得上述8项专业文凭的考生,可转入正在参加考试的其他专业继续深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通过考试的课程和学分将继续有效,与转专业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一致的课程转专业时不再需要重新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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