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进行,现将考生毕业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为2018年6月9日12时至2018年6月13日12时。本期毕业申报网上办理,网站为zikao.bjeea.cn(北京自学考试首页)。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密码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报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申报。在此期间毕业不再收取毕业考试费。
二、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初审。通过系统初试的考生无需到区考办进行初试;未通过系统自动初审的考生,须按网上申报凭证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全部材料,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鉴于部分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进行初试,如果此类考生没有身份证信息进行晋升,也没有额外记录,可允许其代理,代理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3.通过初试的考生将进入复核程序,复核不要求考生参加。审查结果于7月10日左右公布。申请系统中设置了“申请状态”列表页面,建议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栏中的审核状态。
四.资格预审。
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薛鑫)上进行审核(或认证)后提交资格预审(含本科毕业)。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未提交有效资格预审资料者,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关于资格预审资格的查询(或认证)和提交方式的说明,请参见本网站“2018年上半年毕业申请和毕业论文申请热点问题解答”的“资格预审要求”部分。
2.根据相关规定,毕业证书必须在学历注册成功后颁发。因资格预审信息不完整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将被延期。考生应在资格预审发放地提供相关材料和完整资料,通过资格注册后方可发放证书。如果报名失败,毕业资格将被取消。
五、专业名称、代码调整。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部分本科专业名称和代码在本期毕业期间进行了调整(见附件1)。具体实施办法如下:考生申请相关专业毕业时,仍使用原专业名称和代码,考试合格后,按新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和薛鑫网站上的专业名称都是新的专业名称。现有专业名称和代码仍用于本科专业和附件1未提及的所有专科专业。
特别提示:按照教育部专业标准精神,部分自考本科专业名称由原来的本科、独立本科统一调整为专科,调整后的新专业名称印制在毕业证书上,但专业层次栏仍为“本科”,而非“专科”。比如原法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规范调整后的专业名称为法学(专升本),毕业证书内容为:专业:法学,级别:本科。
6.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仔细阅读“2018年上半年毕业申报和毕业论文申报中热点问题解答”网站。
七、考生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更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照片等基本信息。第一代身份证号未升级的考生自然可以在毕业申报时在系统中升级,即15名考生升级为18名考生(‘19’在出生年份前添加,最后一名考生添加一个校验位),在初次毕业考试时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区自考办审核。不属于身份证自然晋升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变。
八、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课程及替代关系根据公布的计划,对于50周岁(含)以上考生,可适当放宽旧课程使用时限。
九、申请过程中,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成绩的课程,考生应根据成绩单如实记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现场提交成绩单。具体补录方式详见“2018年上半年毕业申请和毕业论文申请热点问题解答”中“补录课程”的说明。
十、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的,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次申办,毕业时间也跟随下一期。
十一、非学历证书申请:
中英合作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基础科/管理科)证书由各区自学办公室申请,证书也在各区领取。证书将于2019年1月下一期毕业证书颁发期间领取。投标的详细要求见附件3。
十二、申请连锁经营(专科)和网络媒体设计(专科)研究生的考生,证书领取办法见附件2。
十三.咨询渠道:
1.在线消息反馈。
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www.bjeea.cn)网站,点击“自学考试”→“留言反馈”留言。
2.微信问答。
关注微信官方账号“北京自学综合服务平台”,留言。
3.咨询电话:市自学办:82837100,转自学考试(原82837416不再使用);区自学办公室:http://www . bjeea . cn/html/Self study/gqzb/2017/0927/68201 . html
4.现场咨询: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6月11日至15日连续接待(上午8: 30-11: 30,下午1:30-4:30);区自学办公室:各区自学办公室的办公地点。
附件:
1.2018年上半年北京毕业的新老专业名称代码对照表。
2.2018年上半年,如何领取北京连锁管理(学院)、网络媒体设计(学院)毕业证书。
3.2018年北京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与财务管理非学历证书投标政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北京市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手续 上一篇: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下一篇:2018年上半年北京毕业新旧专业名称、代码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