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课程考试用书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8〕16号)下发。《通知》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概论》等课程考试用书进行了调整。根据《关于2018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JHX[2017]122号),法律概论、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外教育简史三门课程计划于2018年10月开考。目前,上述课程的新教材因故不能按时出版。经研究,决定2018年10月考试仍使用旧版教材。大纲教材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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