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江西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各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相关机构:

为做好2017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和考试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12月21日至26日。

二是申报方式。

(1)申请毕业的考生已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申报手续,在校考生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老考生需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或所在学院自学管理部门刷新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照片为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

(二)考生不能同时申请专科或本科毕业,必须取得半年毕业证方可申请本科毕业。申请毕业的考生除提供专科或本科第一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2018年3月30日)或文凭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文凭认证报告》。

(3)考生在申请时领取准考证原件一份、有效身份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的作品集,将相关材料放入作品集,正确填写作品集封面栏内容,确认其自考毕业生登记表毕业信息是否准确。除姓名、身份证号外,如有信息有误,可在工作人员查验相关证件后当场修改。信息更正后,考生可以再次确认并签名。

(4)网上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如能提供成绩单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毕业要求,应向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到。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电话:0791-88506184。

(5)毕业考试及毕业证书费用50元/人。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申报必须由考生本人在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同时,仔细核对个人毕业信息并签字确认。

(二)县(市、区)招考办只能接收社会考生本人的申报,而不能接收各类高校在校生和生源地助学单位学生的申报。所有高校学生和助学机构考生只能根据准考证上的院校代码到院校报到。

(3)我省自学考试综合类(含电大试点、中等职业学校衔接和二级学位)实践考试成绩仅在我校和我省有效。考生只能在我校申请毕业。

(4)外省调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取得不少于5次专科考试和不少于4次本科考试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已转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综合考试(含电大试点、中职学校衔接和第二学位)的考试和毕业。他们只能作为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毕业申报。转移时间:2月23日-3月7日,8月24日-9月6日;转会时间:3月14日-26日,9月13日-25日。

(5)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在“自学考试-全部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是否符合毕业要求。网上考试未通过但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原科目证明、免试证明、转学证明等。还要带上3张1寸免冠近期蓝色底色照片(贴在研究生报名表上),同时领取研究生报名表,并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填写。

四.评审工作的要求。

(1)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1.受理和汇总县(市、区)招考办和助学单位的考生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考试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审查候选人的毕业资格。审核毕业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并根据材料和信息再次进行网上审核(尤其是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核实自己的证明材料)。核实无误后,经办人在《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上签字,加盖公章,装入考生档案袋。

3.拿着考生的电子试卷,验证自己的字迹。笔迹不一致的,说明原因,作出撤档处理。

4.下载毕业资料,打印毕业证书,将毕业证书放入考生的作品集。

5.毕业生的资料按照专业和教育程度进行分类,按照准考证号的顺序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汇总主考学校毕业生人数,制作统计表【一式三份,主考学校一份,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一份,省级教育考试院一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资料交接。

6.对于不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审核人员应通知考生本人,说明退考原因,将考生材料全部放回原袋中,注明退考原因,并建立退考名册。退役考生的所有材料将退回县(市、区)招考办或助学单位。

7.上报全市“毕业生花名册”,统计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主考学校毕业生人数。

(2)检查学校。

考官所在学校负责审核各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提交的研究生材料。

1.主考学校与各区市招考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做好毕业生资料交接,并在毕业生统计表上签字。

2.主考学校应当审核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的名称、代码、编号一致,考试课程数量是否相同。重点关注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毕业论文、毕业实践、毕业设计和综合实践。主考学校只能审核主考专业的考生档案,不在主考专业的考生档案将被退役。

3.拿着考生的电子试卷,验证自己的字迹。笔迹不一致的,说明原因,作出撤档处理。

4.对考试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主考学校在《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加盖公章的毕业证书一并放入考生档案袋。按原设区市顺序,作品集与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分开包装。

5.对于不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主考学校应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退考原因,将考生所有材料放回原袋中,注明退考原因,并建立退考名册。已退休考生的所有材料将退回各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3)审查工作时间表。

1.12月27日,县(市、区)招考办和助学单位将初审后的材料报送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2.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4日,各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将对收到的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

3月5日,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在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和主考学校移交了研究生材料。

4月5日至4月14日,考官所在学校对收到的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考官所在学校公章。

5月15日-19日,集中统一加盖省自学委员会印章。1月15日下午,在南昌白锐四季酒店(南昌市洪都北大街10号)办理入住手续;工作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五楼。

附件:1。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考试名额分配表(略)。

2.2017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考试工作收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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