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8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如下:
第一,考试的次数和时间。
2018年安排两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4月14日和15日以及10月20日和21日。
第二,课程变化。
从2018年4月起,报考00594英语口语和00602口译听力的考生,以及学生辅导班的考生将报考学生辅导班院校。社会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非常规报名”,报名时间与4月、10月相同,考试时间与4月、10月相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教材和教学大纲的变化。
(1)国家统考课程《法律概论》(课程代码00040)等33门课程,自2018年4月考试以来使用了新编写的教材和大纲(国家统考教材和课程变化详见附件1)。
由于一些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调整和变化,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在考试日期前6个月颁布的法规也纳入了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2)因出版社原因,我区使用的部分非统一教材已暂停或修订,需要使用新教材(教材版本变更详见附件2)。
请关注我厅发布的教材和教学大纲的变更信息。
四.部分专业和课程限制申请。
(1)艺术设计(独立本科)、室内设计(独立本科)、药学(本科)三个专业由我厅批准的助学机构集体报名,以上专业不接受新的社会考生报名。
(二)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不接受新生报考。
(3)艺术听力考试科目(民乐、中外音乐欣赏等)。),需要现场打分的音乐教育科目,如舞蹈、声乐、器乐、键盘、伴奏、教师口语、合唱、指挥等仅限广西艺术学院和广西师范大学。
(4)非艺术听力科目(听力、日语听力等)。),南宁市、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财经大学考生限广西大学。
(5)申请外语口语面试科目的安排:
报考00490日语听说、00624越南语听说、00625越南语语法的考生,学生辅导班考生报考学生辅导班院校;社会考生在相应的专业主考学校报考。
(六)根据合作考试的特点,有的专业比较特殊。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护理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报名前应分别咨询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自习室。
五、考试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1996〕463号、桂价费字〔2009〕212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0元,外语口试面试科目报名费为每科70元。
网上报考的考生,在考场座位确定后,可以到考点自学办公室领取收费票据。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以上考试安排及相关规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并及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2)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及方式请参考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和“自学考试-报名指南”。
附件:1。2018年全国统编教材和课程的变化。
2.2018年4月,将开始使用非国家教科书的课程。
3.广西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4.广西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十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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