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将于12月1日至15日进行。本次毕业申请将继续采用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www.lnzsks.com)登录,另一种是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
二、毕业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http://zk.lnzsks.com/lnzk.wb)网上服务平台报名,通过“老考生报名入口(凭准考证)”进入,填写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毕业姓名,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数字,填写时身份证号和姓名应与考生考试记录本上的一致。上述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将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试信息。核实后,继续填写受教育程度、民族、户口、电子邮箱、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在辽宁省,用于接受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并输入正确的验证码保存和注册。注册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
(2)在线申请。
完成报名后,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应仔细阅读“毕业考生必读”内容,特别注意网上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仔细阅读后,输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考生必须亲自核对自己的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和主考院校。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平台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自动筛选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并对网上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进行资格预审。如果不符合要求,候选人的申请将被终止。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问,可在现场确认阶段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带到报名招考处现场申请。如因其他原因导致“申请失败”,考生将根据网上提示向报名招考处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等待处理。
(3)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在平台注明的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作为补充依据到报名招考处进行现场确认。通过后打印毕业信息确认单,现场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不可更改。
(4)网上支付。
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再次登录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方式可选择资助机构缴费和个人缴费两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纳毕业考试费。如果他们不能按时付款,将被视为放弃毕业申请。
(5)审批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办将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现场确认结果、网上缴费完成情况和提交的材料,组成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行查看审核结果。
第三,处理时间
以下时间为省招办服务器开放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区招办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后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及申请提交时间:2017年12月1日9时至2017年12月8日17时。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9日9时至2017年12月15日17时。
3.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将按照“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注明的时间和地址前往现场进行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见附表。
4.网上支付时间:2017年12月9日9: 00至2017年12月16日17: 00。
5.毕业考试成绩反馈时间:2018年1月25日9时至2月1日17时。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印发全省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2003]478号)。
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汉〔2016〕36号)。
(2)收费标准:毕业生考试费50元/生。
5.考生注意事项。
1.对已申请自学考试且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采用“薛鑫。com”进行网上学历审核,审核不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有2D验证码,验证期限至2017年12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考试。
2.省招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其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发放,不打印《毕业生成绩表》(打印在专用防伪纸上)。考生应仔细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如果《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将不予补发。
3.申请毕业时,护理专业考生应提供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药学、中医药专业(本科)考生在申请毕业时,由所在辖区(县、市)招考办进行考试,并提交其资格预审证书和成绩。同时,毕业材料应附考官所在学校出具的资格预审专业、年限及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符合报名要求的说明。
4.为照顾因出国、严重疾病等不能到现场确认的考生。,省招办需提供个人说明及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并出具委托书。在现场确认时,客户可以在规定的处理时间内代为处理。
5.2001年以前,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在网上办理本科毕业手续前20个工作日到辽宁省学位认证中心办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电话:024-26901808,024-26901814;持有军校以上学历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认证;具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以上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上报认证报告原件作为加分依据,否则将无法通过初试。
6.专科毕业后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考生,应向市(县)招考办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市(县)招考办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省招考办进行自查。
7.申请时,如果候选人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候选人照片缺失,可以继续申请。现场确认阶段,应聘人员本人将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招考办申请修改或更换照片。
8.应聘时,考生要认真选择专业,确认无误后提交。现场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考试费不予退还。
9.考生应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避免因密码泄露导致毕业申请信息被非法篡改。公共场所注意密码保护,避免泄露。考生应对因保管和使用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10.为方便考生,报名后,考生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测。预测数据仅供参考。
11.考生可于2018年1月25日后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考试成绩。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审批结果公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2017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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