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人员: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印制标准的要求》(教考中心函〔2017〕133号),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必须采用彩色印制,并对考生照片的背景和分辨率提出了标准要求。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申请预毕业时需要重新采集照片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考预毕业时,考生应上传近三个月正面免冠的标准彩色数字证书照片,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50KB-1MB,360*480像素,24位真彩色,照片清晰,不得用翻拍或ps软件处理。原则上,照片应在当地照相馆收集并上传。严禁放大后上传使用小照片。
二、考生上传的近期证件照片,可由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毕业生(试点专业到主考学校)现场确认。
3.2018年1月1日起,新生照片严格按照上述标准上传,申请预毕业时不再收集照片信息。
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官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执行,认真做好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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