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自学考试考生报名考研成绩证明的通知》(教考中心发〔2014〕15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未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报名考研,发放《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已通过考试并获得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10门以上课程(含10门课程)。
2.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3日-11月8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5: 00-17: 00,不含周末)。
2.地点: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三楼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0551-63609520)。
三.所需材料。
需要出具成绩证明的考生应自行或委托他人持有以下材料(需出具受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委托需持有效身份证两张)。
2.自学考试通过的课程成绩表复印件(可在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打印,网址:http://zk.ahzsks.cn/)。
3.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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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安徽报名参加自考生研究生考试 上一篇:2017年下半年四川省自学考试受理毕业申请的通告 下一篇:2018年1月江苏省自考科目安排考试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