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它是自学者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考试。它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报名参加我省的自学考试。
一、报名及课程申请。
1.新生招生对象及条件:报考本专业从专科到本专业学习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招生条件的要求。
2.课程的主题和要求:
(1)考生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站:http://219 . 140 . 60 . 48:8096/portal-web/)上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并现场确认后,即可进行课程申请。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可直接申请课程;之前未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应先在原报名地点的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该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在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进行课程注册。
(2)参加自学考试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但与专业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注册方法和流程:
(1)报名和申请均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申请、网上缴费。
(2)申请流程。
新生网上申请流程: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新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课程申请、网上缴费、申请信息查询确认。
之前已经完成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课程,缴纳网上费用,查询确认申请信息。
之前未完成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线报名,现场确认并申请课程,在线缴费,查询确认申请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www.hbea.edu.cn)网站,认真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注册时间:
报名时间:新生全年报名;
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8年3月7日。(具体时间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8年3月8日。
第二,申请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武汉: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0722-3590368,3590918;鄂州: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11882;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行业(部门)委托专业招生考试咨询电话: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招生考试咨询电话:027-87330782;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狱管理,报考电话:027-83254741;受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报考电话:027-87281378;湖北省交通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电话027-85560663,85587561转6042,6035;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注册咨询电话:027-68774517,8785505;受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报考电话:027-88382019;受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电话: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8年4月考试时间为4月14-15日,2018年10月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4月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1-4,10月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一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 30-17: 00
四.考试机构。
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费。
考试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规〔2013〕215号执行。
不及物动词教材供应。
根据国考办相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应通过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或使用盗版教材。各学生机构和广大考生要严格执行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禁止购买和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
七、考生申请须知。
1.201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2场考试,分别于4月14-15日和10月20-21日举行。201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基础考试课程安排两次考试,分别于4月21-22日和10月27-28日举行。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的公告为准。
2.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等计算机基础考试课程应在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
3.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8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专科、专科)汇总表详见表5、表6。其他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调整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资考〔2017〕2号)精神,尽快完成相关专业的课程考试。
4.根据文件编号。教考中心〔2017〕122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学前教育考试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科)根据。原课程已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调整我省自学考试新老专业计划和停办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资考〔2017〕2号)进行了转学。
5.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关于停止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考试的通知》(考委〔2014〕5号),自2016年1月起,暂停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和金融市场科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考试。4学分)”、“对外经贸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以上课程不合格的考生,将根据停考补考方案的要求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通过考试的考生可按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课更换方案详见湖北省考试委员会发[2015]1号文件附件。
6.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关于停止自考高等教育包装艺术与设计88个专业考试的通知》(考委发〔2015〕8号),2017年共有林业(090201)、种植业(090125)、养殖业(090502)、农村社会服务(090628)4个专业。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7.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我省不再安排以下20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报考。
有12个专业:通信技术(080706)、园艺(090104)、公共关系(050303)、初等教育(040103)、财税(020103)、基础教育(中文)(0401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等。
八个专业升本:通信工程(080707)、计算机软件(0807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餐饮管理(020119)、劳动与社会保障(020232)、中小企业管理(020320)、移动商务技术(080787)。
8.根据2011年10月国家考试委员会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与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自学考试并升本专业。原则上,不需要额外的课程。确需参加考试的,由各专业考试学校确定加试课程并组织考试。
9.护理专业(专科100701、专科100702)考试计划有所调整,实施课程改革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详情请咨询申请人(027-87330782)。
10.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科)和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科)四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面向社会的考试改为面向学校的考试。自2015年5月起,市(州、林)教育考试机构停止向社会招收新生,新生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2015年5月前未毕业的社会报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上述专业,应在原报名地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新专业考试计划进行报考。原考课程过渡方式按鄂自学考试〔2017〕2号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电话: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网站:http://svt.whut.edu.cn。
11.根据国考委〔2014〕3号文件规定,律师专业自2015年起不安排课程考试,2018年起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考生可按照《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段、本科段)考试的通知》(鄂考委〔2014〕4号)规定的补考方式继续报考。同时,律师停课涉及030302行政管理专业(专升本)和030109监狱管理专业(专升本)部分课程的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段、本科段)考试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来说:00243民事诉讼法取代了原00918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和做法;5680婚姻家庭法替代原00924婚姻家庭法的原则与实践;0261行政法取代原0092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一)。
12.根据《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自2015年10月起,安排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课程代码:12656,4分),并激活了相应的教学大纲和教材。不再安排“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考试(课程代码:03707,4学分)。取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3.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通知》(鄂自学考试〔2014〕14号)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考自学考试。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考生,必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方可申请本科学历证书。
14.2011年,我省启动“课程网上报名与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上学习平台,采用过程性评价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综合学业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课程期末成绩由网上学习过程性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课程网上报名学习”的教育机构及联系方式为:武汉大学:027-6877215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27-88382019、湖北大学:027-88663575、武汉科技大学:027-5101240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15337292。武汉电子信息学院:027-87379399,武汉极光法商学院:027-87341112,湖北奥信教育学院:027-87753309,湖北经济技术学院:027-59410050,湖北财经学院:027-87381286。
15.考生应在当地自学办公室(或委托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书》,或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打印《考试安排通知书》。一定要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6.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7.报考实践班,考生应在考官所在学校公布的实践班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班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成功实践课程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明确了解主考学校对相关实践课程考试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如选题、开题、联系导师、向主考学校付费等)。考生应及时咨询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办公室,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询。
18.资格预审和免试课程由“考生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其中,课程每年免考两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考生应在公布的时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的“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截止后进入下一个申请办理周期。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关于湖北省自学考试的通知。
1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计划及相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湖北省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网址为:www.hbea.edu.cn;www.hbee.edu.cn
表1:2018年4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考试时间表。
表2:2018年4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表,面向社会开放。
表3:2018年4月湖北省自学考试行业(部门)委托专业统考课程考试时间表(专科)。
表4:2018年4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业(部门)委托专业统考课程考试时间表(专升本)。
表5:2018年4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汇总表(专科)。
表6:2018年4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专业汇总(从专科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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