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海南省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女士们先生们:

2017年10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全省共有4个考区、10个考点、1055个考场。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考试局谨提醒您以下几点:

技巧一:考前做好充分准备。

1 .考生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和考试文具。

2.考生要落实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科学合理安排出行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熟悉考点考试环境,在考场内确认位置。避免因天气、交通堵塞等因素耽误考试。

提示二:进入考场时自觉接受安检。

1 .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和个人物品检查。

2.禁止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各种图书资料、印刷品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入场前,考生应自觉将违禁物品放入考场外的“违禁物品放置处”。“禁止物品放置处”仅提供放置,不负责保管。放置的电子设备应关闭。

4.考生进入考场后通常不允许走出考场。如需再次出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陪同。进入考场时,需再次接受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随意进出考场。

提示3:按要求回答。

1.考生应回答答题纸上的问题,但试卷或草稿纸上的问题无效。

2.选择题用2B铅笔填在套盒内,非选择题在答题区作答。写在草稿纸或试卷上的答案无效。不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3.保持答题纸干净,不要折叠或损坏。

提示4: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考试结束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本地考试。考生只能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交卷后不得继续考试。

2.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普通高考都属于全国统一的教育考试。请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违反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和《考场规则》,掌握相关内容,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违反规章制度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组织作弊”、“向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向他人出售试题答案”、“顶替他人或者让他人自行考试”等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2017年10月,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举行。请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克服紧张情绪,注意饮食卫生,避免意外伤害,调整考试心态,以最佳状态参加考试。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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