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北京市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申请时间

1.申请笔试课程:

4月考试:3月1日至5日新生报名;3月1日-9日报考。

10月考试:9月1日至5日新生报名;9月1日-9日报考。

2.申请实践评估课程:

考试前半部分:3月11日-14日。

下半年考试:9月11日至14日报考。

申请资格

北京市自学考试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化程度的限制,可以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般来说,你可以申请任何学历的自考院校,但申请自考本科需要大专以上学历。北京自学考试允许专科生和本科生同时申请学习,但在毕业前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会影响本科生毕业。但如果考生只有初中或高中学历,建议先从专科院校申请岗位,这样学习会循序渐进。

新生须知

参加自考,新生需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或www.bjeea.cn)的“自考”栏目,进入“自考营业厅”查看自考相关政策和内容,认真阅读自考相关通知;二是需要注册登录“候选人个人中心”;第三,完成考试后到区自学办公室现场确认,然后交考试费,开始第一次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1.注册和申请。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号报名,持有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要求考生在全国教育考试前填报志愿的通知》及有关要求(教厅〔2004〕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必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能确认该程序的,不能办理报名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须在北京自学考试(zikao.bjeea.cn)首页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并设置他们的登录密码。注册时需要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书近照(要求在专业摄影机构拍摄,蓝色背景,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小于5M)。特别是准考证上的照片,以后会作为毕业证的照片,一旦上传成功,就不会被替换。考生应特别注意拍摄或选择合适的照片上传。

(3)申请课程。

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添加专业、申请课程。部分委托考试专业的增设和申请由委托考试单位承担(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申请通知书附件),请按照附件要求执行。新生必须在注册时间内完成课程。

(4)现场确认。

课程结束后,考生须核对或打印“现场确认凭证”,并在报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现场确认考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现场确认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不能更改。

(5)网上支付。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成功后至报名结束前,按照“新生报名回执”上的提示进入“个人中心”,输入现场确认验证码,并缴纳网上费用完成报名。申请结束前可能会增加其他课程。

(6)相关说明。

只有不报考的考生在此期间报名,报名无效。已报名或报考但未当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其报名信息将被取消。已成功报名、报考并现场确认但未缴费的考生将作废(下次考试须再次现场确认其身份信息),取消报考信息。

(7)查询考试地点。

报考后,考生需要查看考试安排(时间、考点、考场等。)的每一个主题。其中,笔试课程的考试安排可在“个人中心”查询,部分非笔试和实践考试课程的考试安排可在“个人中心”查询,部分课程将在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公布。报考非笔试和实考课程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8)打印准考证。

考生将按照报名通知规定的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非笔试课程(包括“笔试+实践”课程的实践部分)的打印时间,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www.bjeea.edu.cn)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中的相关通知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是网上打印的,需要普通A4纸(黑白和彩色都有)。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考试时段,下载打印准考证。

2.参加考试。

考试的时候要带好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自己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时一定要带一些黑色字迹的钢笔和2B铅笔。你可以携带文具,如尺子和橡皮。请勿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注意: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允许交卷。

3.检查结果。

每次考试的申请通知中都有公布成绩的具体时间。成绩发布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前考试成绩。如果需要报到复习,可以点击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的“报到复习”按钮,然后选择一门课程。时限为当前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过期不予受理。评审结果应当在评审申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反馈。

进入说明。

1.新生必须亲自去确认现场吗?注意什么?

新生填写报名信息并报名考试后,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区自学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采集考生指纹,所以考生必须亲自前往。现场确认后,个人信息中的重要信息和照片不会被更改。特别是网上缴费(申请费)需现场确认后及时缴纳。现场确认后未按时缴纳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考生最多可以申请多少门课程?

自学考试一般安排2-4天,其中4月、10月考试安排两个周末四天,5月、11月考试安排一个周末两天。每天上午和下午都有安排,其中上午或下午的考试称为一个考试单位。每次考试每个单元只能报一门课程。以十月考试为例。考试单位有8个,考生最多可报考8门课程。

3.从自学报名到取得证书的所有费用是多少?

目前自学考试的所有费用包括:考试费(包括笔试课程、非笔试课程和实践环节课程)、毕业论文指导费、毕业考试费用和学位评定费,其中,笔试课程的考试费为30元/科,而非笔试课程和实践环节课程的考试费因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毕业论文考试费400元/人,毕业考试费10元/人,学位评定费100元。

4.申请付款。

目前北京自学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在“yeepay”平台上进行。网上缴费详情请参考“报名申请手册”或“考生个人中心”中的“缴费指南”。

5.交费后可以换个话题吗?

只要申请考试,就可以改笔试。但是有两个条件:

首先,无法返回报告。比如考生原本申请并支付了三门课的费用,现在想退一门课申请两门课,这是不可能的。第二,你只能用同样的费用交换笔试课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的是非笔试和实践课程,在交费后不能修改或更改课程。

6.如何选择考试区域?

考生第一次报考时,最好对所报考的所有课程选择同一个考区。系统会根据考生的选择为新生确定现场确认区域,并安排在该区域进行考试。

选择考试区域一般是基于就近原则。附近可以是居住地,也可以是工作地。一些特色菜在指定的地区提供,但不是在所有地区。这就要求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中的附件,了解各区开设的专业情况。

7.如何改变考试区域?

考生想换考区是可以的,但首先要确认自己申请的专业在自己想去的地区是否有考试安排。如果是,下次申请选修课可以直接选择考区。

8.如何申请委托考试专业?

考生不得新增或申请委托考试。完成报名信息后,想要申请委托考试专业的新生需要联系委托考试单位添加委托考试专业。委托考试专业的具体情况(委托单位的联系方式和报考要求)会在每份报考通知的附件中注明,考生报名考试时要注意。

目前自考开设的委托专业有护理(本科)、项目管理(本科)、公交运营与管理(本科)、企业管理(本科)(公交方向)、现代农村经济管理(本科)等。

9.如何转专业?

考生如想转其他专业,可登录“个人中心”点击“添加专业”添加其他专业,在报名期间注册本专业下的课程,原专业不变。

10.如何查询考试地点?

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在“考试须知”中查询,或点击“打印准考证”,或查看考试地点。单击测试站点地址链接,查找测试站点的具体地址。部分非笔试、实践性考试课程的考试安排可在“个人中心”查询,部分课程将在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板块的“信息发布台”公布。

11.如何更正身份信息的变更?

如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化,应在每年的大一当天(一般为3月7日、9月7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 30-4: 30,视各区安排而定)进行拍照。),凭新身份证、户口簿(其中须反映变更信息)和自考准考证,到注册区县的自考办公室变更信息。特别是毕业前要完成更正,毕业时不要更正身份信息。

12.准考证和毕业照可以换吗?

2015年10月报考前,区县自学办公室会为新生采集照片。2015年10月起,注册新生上传自己的照片,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无论哪种照片采集方式,除了非常特殊的情况,比如犯人,闭眼,身体比例严重失衡等。,一旦照片收集成功,不得更换。

13.如果我忘记了密码怎么办?

考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找回自己的密码:一种是通过注册时预留的邮箱地址,另一种是通过回答问题。如果两种方式都无法找回密码,考生应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注册区自学办公室重新设置初始密码,并在“考生个人中心”再次更改密码。

14.无法登录考生个人中心有什么问题?

这种情况下,考生的密码不正确。建议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注册区自习室重新设置初始密码,并在“考生个人中心”再次更改密码,以便再次登录。

15.考试规则。

1.考生应当廉洁奉公,自觉服从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和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 .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将在考试前20分钟持相关证件进入考场。考试结束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当前科目考试。

4.按规定时间参加当前科目考试。试卷呈现时间不得早于每次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试卷出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进行进一步考试,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进入考场的考生,除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钢笔、尺子、圆规、三角形、橡皮(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外,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收发设备等。),电子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不携带书面材料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文具、物品不得在考场自行投递。

6.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入座,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进行核验。考生在领取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试卷和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号等栏目。

7.只有在测试信号发出后才能回答问题。

8.所有答案都要写在答题卡上,选择题要用2B铅笔填。对于非选择题,应使用钢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钢笔或铅笔(绘图除外)答题。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9.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点答题,不得在答题卡或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吸烟,不喧哗,不窃窃私语,不东张西望,不打手势,不打信号,不夹带、偷窥、抄袭或故意抄袭,不抄袭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11.对于试卷发错、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必须先举手,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轻声提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12.想在考试结束前交卷的考生,必须将答题纸和答题卡平放在桌面上,然后举手离开考场。只有监考老师允许他们离开考场后,才允许他们离开后留在考场附近。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书写,将答题卡和答题卡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从上到下放在桌面上,坐下等待缠绕。监考老师只有在收到所有答案并给出指示后才能离开考场。

14.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在考点发放的任何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15.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以违反诚信考试记录在电子档案中。

16.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分类。

第一类:违纪。

《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2.未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考试期间偷窥、窃窃私语、交换秘密信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制造噪音、吸烟或者进行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考试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离开考场的;

7.带上试卷、答题卡(包括答题卡、答题卡等。,下同),草稿纸等试卷出考场;

8.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纸上标注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不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类:作弊。

《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数据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复制或协助他人复制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3.抢劫、窃取他人论文、答案或者胁迫他人为抄袭提供便利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5.其他人冒充而不参加考试;

6.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8.传递或接收文章或交换论文、答案和论文草稿;

9.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其他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

1 .通过伪造证件、证书、档案等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和考试成绩的;

2.在阅卷过程中,公认答案相似;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考试存在大规模作弊现象;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作弊,事后查实;

5.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违规处理办法》第八条: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阅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九条:

1.组织团伙作弊;

2.在考场外发送和传送考试信息;

3.利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进行诈骗;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人代替或者顶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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