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2017〕9号)规定,“能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科生,必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相关证书,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为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希望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并已报名参加2018年研究生考试,需要颁发自学考试本科证书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23日上午9: 00至2017年10月31日中午12: 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http://www.sceea.cn),按照提示要求认真、准确填写《自学考试本科证书颁发申请书》。已成功完成申请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3日(每天工作时间为9: 00至17: 0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学生未取得专科学历证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2018年6月可取得学历证书的证明)到成都市高新区曹芳街26号四川教育考试院报到。
本次颁发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仅作为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参加2018年全国研究生考试的资格考试。2017年6月30日或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需出具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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