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卷免试课程申请即将开展。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的时间。
2017年8月21日至25日工作日期间(具体工作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二,接受申请内容。
更改考试用书,免考课程,更改专业或课程的专业代码,跨省电子转考。
三、受理单位和材料初审单位。
我的准考证是在学校的招生办或者自习室登记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到受理单位提交相关申请和材料。逾期,本次不予受理;
(2)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可查看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或准考证登记地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和学校自考办;
(3)本次受理的所有申请在受理毕业证书申请期间不进行;
(四)受理申请的有关规定、要求和材料准备详见附件;
(5)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课表。
附表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考卷申请表。
附表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附表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附表4:教育部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清单。
附表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变更申请表。
附表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登记表。
附表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
附表8: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材料粘贴表。
附表9: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材料粘贴表。
附件:
更换考试用书。
1.更改考试用书是指考生需要更改姓名、性别、国籍、居民身份证号等有错误的个人信息。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得更改。毕业证办理过程中,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发现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出具《毕业申请失败通知书》(照片问题)的考生可申请换发照片。
二、考生在申请变更考试用书时应按以下条件提交相应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换卷申请表》两份(附表1);
(2)音字不同的姓名变更:出示准考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3)公安机关变更户籍信息,需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登记信息的: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加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当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专用章(红印章),经办人签字;
(4)性别、国籍变更:出示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2份;
(5)未通过毕业考试(照片题)的考生应提交换照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2份(附表2)。
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毕业申请失败通知书(图片问题)。
3.考生身穿正装、免冠浅蓝色背景标准证书的电子照片(文件名:准考证号。(jpg)1份。
(六)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学办公室因工作原因造成考生报名信息有误且需要变更的。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学办公室应当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由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免修课程。
一、课程免考是指考生将已经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替换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课程。
(1)省内免试是指我省考生将一张准考证中的合格成绩转入另一张准考证。免试成功后,原准考证号内将无该课程合格成绩。
(2)取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相关证书者,须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进行验证后,方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试自学考试课程。
二、申请免试课程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2份(附表3);
(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学历被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应学籍档案复印件两份。如提交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验证,免试材料不予受理。本科生和毕业生必须出示原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学籍档案以学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材料为依据。材料必须注明:“材料为XXX人事档案或学校招生档案的原件复印件”(如有多份招生材料,每份复印件上应有考生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章)并由管理人签字。
(4)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相关证书者,在申请免修该课程时,须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两份。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清单见表4。
更改专业或课程的专业代码。
现有考生拟报专业代码或课程专业代码变更为毕业专业的专业代码或课程专业代码。
一、规定。
(1)考生只能在同一准考证号下,将所报专业代码或课程代码更改为所毕业专业代码。
(二)专业代码、课程专业代码变更申请只能在毕业论文答辩前提出。考生只能在拟申请毕业的专业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一经上报,本课程专业代码不可更改。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变更申请表》和《课程专业代码》两份(附表5);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科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跨省电子转学考试。
跨省电子转考是指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原省(区、市),将考试记录的电子记录转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试卷的移交。
(一)试卷移交要求。
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1 .考生应调入省(区、市);
2.考生应取得我省统考课程一项或多项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试卷只能转到同一省(区、市);
4.成功转出试卷的考生,必须在受理试卷转出申请的时间内,按照转出省(区、市)有关规定办理转出确认手续。
(二)下列情况不得转出:
1.选调至省(区、市)的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试用书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不正确,考试信息中2016年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字迹信息;
3.考生因违反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期毕业的;
4.某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毕业证书;
5.免试课程合格成绩;
6.理论课考试不及格的,有相应的实践环节考试成绩;
7.毕业论文成绩;
8.不属于国家统一代码的课程;
9.考生办理转学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学课程已转学免考。
(三)申请转让考试用书应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3份(附表6);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证明;
4.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一份(附表7);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材料粘贴表》一份(附表8)。
二、考试用书成。
(一)试卷移交要求。
需要转学到我省报考毕业的考生,应先在转学省办理转学手续,然后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在我省办理转学手续:
1 .考生应已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证明;
2.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入省(区、市)通过国家“跨省电子转审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学考生应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公室或高校自考办公室办理转学报名申请手续,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材料粘贴表》;
4.转考考生应具备我省不少于5个专业且不少于4门本科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5.2016年前已成功将外省考试用书转入我省的考生,仍需按我省要求将课程转入免考手续(四类免考)。
(二)下列情况不得转让:
1.调入省级考试用书基本信息与我省不符的;
2.拟转入的原省份合格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不一致;
3.理论课考核失败对应的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成绩、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三)试卷移交应提交的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一份;
3.准考证和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材料粘贴表》一份(附表9);
5.2016年前已成功转学到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外省转学介绍信一份,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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